漯河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场所及综合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临时用电工程中标公告
[点击下载]漯河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场所及综合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临时用电工程中标公告
招标编号:漯采公开采购-2017-11
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漯河市人民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中心委托,就漯河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场所及综合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临时用电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漯河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场所及综合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临时用电工程
招标编号:漯采公开采购-2017-11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漯河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场所及综合配套设施建设项目10KV临时用电工程。总投资约为20万元,计划工期15日历天,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工程。
2.2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及招标补充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本次公告于2017年1月22日至1月26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7年2月13日15时00分
评标地点:漯河市金江路时代公寓B座18楼(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评标委员会名单:郭亚红、陈秀莲、陈三莹、杨春艳、孔笑峰
五、中标信息:
第一名:河南省大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36550.26 元 ; 建造师:郭超杰
工期:15日历天 工程质量:合格;
第二名:河南锦达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35280.60 元 ; 建造师:郭东乐
工期:15日历天 工程质量:合格;
第三名: 河南鸿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36369.66 元 ; 建造师:徐林祥
工期:15日历天 工程质量:合格;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漯河市人民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中心
联系人:司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长清
联系电话:13103957177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逾期将不再受理。
漯河市人民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中心
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