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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县林业局春季造林苗木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1-24 20:4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闽侯县林业局的委托,就闽侯县林业局春季造林苗木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FJLQ20165020)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FJLQ20165020

项目名称:闽侯县林业局春季造林苗木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人:郑小姐

联系方式:0591-63037983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闽侯县林业局

采购单位地址:闽侯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先生0591-22062317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合同包

项目名称

中标数量

简要技术要求

中标金额(万元)

中标单位

地址

1

闽侯县林业局春季造林苗木采购项目

1批

地径>0.35cm,苗高>25cm等,详见投标文件

221.505

闽侯县榕兴林木有限公司

闽侯县白沙镇白沙新城闽兴大道10#304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23号福州大学(北区机械厂)福大怡山文化创意园3号楼101二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郑小姐0591-63037983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7年01月03日

中标日期:2017年01月24日

总中标金额:221.505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闽侯县榕兴林木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闽侯县白沙镇白沙新城闽兴大道10#304

中标金额 :(万元):221.505

 

评审专家名单:

邵赴闽(组长)、郑诚乐、陈志强、刘文银、张瀚峰(采购人代表)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中标标的名称:闽侯县林业局春季造林苗木采购项目

规格型号:地径>0.35cm,苗高>25cm等,详见投标文件

数量:1批

单价合计金额(万元):221.505

服务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六、其它补充事宜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需填):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

2、投标人资格审查:评委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须知前附表第2项条款)规定的投标资格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2.1沙县茶丰峡绿林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的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中未提供有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第8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条款中“5.1)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和第60页应提供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中第2条款“(2)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是指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中的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缴费证明材料应有银行或税务的印章);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和第3条款“(3)投标人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相关材料(是指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中的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凭据须为加盖社保部门签章的社保缴纳明细表和社保银行缴款单据或电子缴税凭证等证明材料且明细表中必须包含投标人代表;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的要求;未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第8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条款中“2、根据闽检发〔2014〕7号规定,投标人须提供其住所地或本项目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须胶装在技术商务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可附复印件,该函在开标当日应保持有效;若开具该函所在地检察机关有特殊要求或规定可不出具原件的,应随付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如官方网站公告等);”的要求,经评标委员会评议,按无效投标处理。

2.2江西志超科教设备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中未提供由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合法有效的产地检疫证明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第9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条款中“6、投标人应具备由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或林业)颁发的苗木生产、经营许可证范围的资格条件,并提供产地检疫证明文件;以及具备自有苗圃基地面积在10亩(含)以上且在有效期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的要求,经评标委员会评议,按无效投标处理。

2.3福建万红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中未提供由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合法有效的产地检疫证明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第9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条款中“6、投标人应具备由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或林业)颁发的苗木生产、经营许可证范围的资格条件,并提供产地检疫证明文件;以及具备自有苗圃基地面积在10亩(含)以上且在有效期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的要求,经评标委员会评议,按无效投标处理。

2.4福建省鑫健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华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福州五虎山风景绿化工程有限公司、闽侯县榕兴林木有限公司投标人的资格性审查均合格,进入下一步评审。

3、投标文件技术商务和报价符合性审查:评委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17.3.2条款)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均审查通过,进入下一步评审。

4、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优惠情况: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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