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市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地市分公司非水险律师库招标项目中标公示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市分公司的委托,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地市分公司非水险律师库招标项目项目(项目编号:FJGC-G-2016-FZC081)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FJGC-G-2016-FZC081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地市分公司非水险律师库招标项目
项目联系人:徐一彬
联系方式:0591-83393310、83393312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市分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 鼓楼区湖滨路60号人保财险福州市分公司法律部、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徐碧一村66幢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魏文、邱晓玲、18950298911、18150059831/潘少羽、13906981939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1、项目用途:咨询
(1)服务要求:拟选入库律师数量:拟招选入库非水险律师或律师服务团队为3个,入选的律师获得代理福州市分公司案件的资格。律师可以个人投标,也可以组建团队投标。以律师团队形式的,须指定1名牵头律师。
(1)服务要求:拟选入库律师数量:拟招选入库非水险律师或律师团队5个,入选的律师获得代理招标人案件的资格。以律师团队形式的,须指定1名牵头律师。
3、合同履行日期:服务期限二年。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徐一彬/0591-83393310、83393312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6年11月30日
中标日期:2016年12月29日
总中标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合同包一入围企业名单:
序号 | 入围企业名称 | 入围企业联系地址 | 履约金额 |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保险合同纠纷 | 追偿案件 | |||
1 | 福建旭丰律师事务所 | 厦门市仙岳路397号翔业大厦9楼 | 同意接受《福州市分公司收费方案》 | 按减损金额的10% | 按追偿到账金额的 12% |
2 | 福建国富律师事务所 | 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3号八闽大厦3层 | 同意接受《福州市分公司收费方案》 | 按减损金额的10% | 按追偿到账金额的 12% |
3 | 福建合伦律师事务所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88号闽发大厦13层 | 同意 接受《福州市分公司收费方案》 | 按减损金额的 8 % | 按追偿到账金额的 10 % |
合同包二入围企业名单:
序号 | 入围企业名称 | 入围企业联系地址 | 履约金额 |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保险合同纠纷 | 追偿案件 | |||
1 | 福建夏申律师事务所 | 三明市梅列区列东街玫瑰新村65幢6楼 | 同意接受《三明市分公司律师费收费方案(2014版)》 | 按减损金额的 8 % | 按追偿到账金额的 10 % |
2 | 福建威明律师事务所 | 三明市三元区三元宾馆四层 | 同意 接受《三明市分公司律师费收费方案(2014版)》 | 按减损金额的 8 % | 按追偿到账金额的 10 % |
3 | 福建合伦律师事务所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88号闽发大厦13层 | 同意接受《三明市分公司律师费收费方案(2014版)》 | 按减损金额的 8 % | 按追偿到账金额的 10 % |
4 | 福建永时律师事务所 |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1032号中外运大厦A栋1002室 | 同意接受《三明市分公司收费方案》 | 按减损金额或追偿到账金额的 8 % | 按减损金额或追偿到账金额的 10 % |
评审专家名单:
徐良珍、蔡军、麻明建、严军、欧金城、魏文(合同包一招标人代表)、苏合斌(合同包一招标人代表)、林维良(合同包二招标人代表)、潘瑜(合同包二招标人代表)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包号: 1-1 中标标的名称:非水险律师库招标项目
入围企业 :福建旭丰律师事务所、福建国富律师事务所、福建合伦律师事务所
规格型号 :拟选入库律师数量:拟招选入库非水险律师或律师服务团队为3个,入选的律师获得代理福州市分公司案件的资格。律师可以个人投标,也可以组建团队投标。以律师团队形式的,须指定1名牵头律师。
数量:1项
单价:详见第五点中标信息
服务要求: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入围企业及服务律师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律师协会制定的相关规定,认真、诚信、勤勉、尽责、专业、积极、及时地开展和完成招标人交办的各项法律事务工作,尽最大努力维护招标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作出任何损害招标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和不作为,并对获知的招标人商业秘密和其他一切信息负有严格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如招标人提出要求,入围企业无条件按招标人提供版本与招标人签订保密协议)。入围企业保密责任不因任何情形而终止或解除。
包号: 2-1 中标标的名称:非水险律师库招标项目
入围企业 :福建夏申律师事务所、福建威明律师事务所、福建合伦律师事务所、福建永时律师事务所
规格型号 :拟选入库律师数量:拟招选入库非水险律师或律师团队5个,入选的律师获得代理招标人案件的资格。以律师团队形式的,须指定1名牵头律师。
数量:1项
单价:详见第五点中标信息
服务要求: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入围企业及服务律师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律师协会制定的相关规定,认真、诚信、勤勉、尽责、专业、积极、及时地开展和完成招标人交办的各项法律事务工作,尽最大努力维护招标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作出任何损害招标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和不作为,并对获知的招标人商业秘密和其他一切信息负有严格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如招标人提出要求,入围企业无条件按招标人提供版本与招标人签订保密协议)。入围企业保密责任不因任何情形而终止或解除。
六、其它补充事宜
1、合同包一、合同包二资格性与符合性审查情况:
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各投标人的资格性和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本中标公告中第五点“中标信息”中“总中标金额:0万元(人民币)”,因为本项目为地市分公司非水险律师库招标项目,无具体预算金额。本项目合同包一、合同包二以各入围企业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保险合同纠纷、追偿案件的报价结算。
3、公示期:自2016年12月29日起至2017年01月01日止。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