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结果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12-27 01:5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项目名称: | 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采购项目 | ||||||||||||||
2、项目编号: | FJGC-G-2016-239 | ||||||||||||||
3、采购人名称: | 福建省建阳监狱 | ||||||||||||||
地址: | 建阳市童游曼头山7号 | ||||||||||||||
项目负责人: | 连大明 | ||||||||||||||
联系电话: | 13348587296 | ||||||||||||||
4、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 ||||||||||||||
地址: | 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 | ||||||||||||||
评审部经办人: | 徐一彬 | ||||||||||||||
联系电话: | 0591-83393310、83393312 | ||||||||||||||
5、招标公告日期: | 2016年11月30日 | ||||||||||||||
6、招标结果确定日期: | 2016年12月23日 | ||||||||||||||
7、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 | 1、投标人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须知前附表第2项号条款)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1) 福建省建阳市政辉贸易有限公司、厦门毅冷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厦门楷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福建富源鸿大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审查情况如下: ① 未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用工合同。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福建省建阳市政辉贸易有限公司、厦门毅冷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厦门楷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福建富源鸿大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不符合《招标文件》第3.1点资格标准的第3.1.5条款的规定,资格性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 南平俊兴制冷工程有限公司、浙江创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阳盛世欣星贸易有限公司审查情况如下: ① 未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相关设备的购置发票; ② 未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用工合同。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南平俊兴制冷工程有限公司、浙江创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阳盛世欣星贸易有限公司不符合《招标文件》第3.1点资格标准的第3.1.5条款的规定,资格性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3)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福州欧特斯贸易有限公司的投标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8、中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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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其他(协议供货、定点采购项目信息): | / | ||||||||||||||
10、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 |||||||||||||||
采购人代表: | / | ||||||||||||||
评审专家: | 赖庆新,陈瑞莲,邵赴闽,汪一澈,赵明 | ||||||||||||||
11、公告期限为本公告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 |||||||||||||||
2016年12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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