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委宣传部)(电影《陈芳传奇》剧本创作费用采购项目)(ZHZDF-DY2016-B49)成交公告
珠海市正达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受珠海市委宣传部的委托,于2016年12月13日就电影《陈芳传奇》剧本创作费用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HZDF-DY2016-B49、采购计划编号:珠财采计X[20161031]-6561号)采用单一来源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珠海市委宣传部;
采购人地址:珠海市府机关大院1号楼7楼;
采购人联系方式:何建新 0756-2120055;
二、采购项目名称:电影《陈芳传奇》剧本创作费用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ZHZDF-DY2016-B49;
四、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五、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内容:电影《陈芳传奇》剧本创作费用采购项目(具体技术要求详见单一来源公示);
2、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整(¥1,500,000.00);
3、服务期:2017年10月底前完成电影《陈芳传奇》剧本创作,于2017年12月底前达到电影开机条件。
六、单一来源公示、结果公示日期及媒体:分别于2016年11月7日、2016年11月18日发布于珠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网和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七、评审信息
1、评审日期:2016年12月13日;
2、评审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二楼 五 号开标厅(体育中心东北侧,原红山路珠海市行政服务中心旁);
3、评审委员会负责人:李一安;
4、评审委员会成员:李一安、蔡报文、刘瑞明;
5、评审意见等有关资料:谈判供应商珠海经济特区影视文化中心有限公司通过了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八、中标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珠海经济特区影视文化中心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珠海市吉大水湾路240号17栋7-8楼;
成交金额: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整(¥1,500,000.00);
成交主要标的:电影《陈芳传奇》剧本创作费用采购项目;
成交标的服务要求:按招标文件约定。
九、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珠海市正达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珠海市正达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会议室(珠海市香洲狮山路417号607-609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卢明敏;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6-6300440;
市级:何先生、余小姐,电话:2653852、2602073;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珠海市正达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珠海市正达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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