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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省直住宅小区生活区防汛设施设备改造工程项目中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12-19 11:5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招标编号:豫财邀请采购[2016]10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河南省省直住宅小区服务中心的委托,就河南省省直住宅小区生活区防汛设施设备改造工程项目进行了邀请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河南省省直住宅小区生活区防汛设施设备改造工程项目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河南省省直住宅小区生活区防汛设施设备改造工程项目

三、资格预审公告发出日期:20161116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61216

评标地点: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评标会议室

评标委员会王灵仙张凤丽赵素巧韩建杰、姜涛

五、中标信息:

中标人:郑州市平原建筑工程公司

中标价:1749000元人民币

中标人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北环路中段陈砦

工期:60日历天

质量:合格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河南省省直住宅小区服务中心

联系人:姜先生

联系电话:03716969680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先生、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1--65955805

传真电话:0371--65942911

联系地址:郑州市纬四路13号(花园路与纬四路交叉口东50路北)

邮政编码:450003

七、结果公告媒体及期限:

本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等媒体上发布,结果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请中标人速来我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请未中标的投标人速到我公司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20161219

附件: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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