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体育工作大队乒乓球馆、游泳馆灯具更换采购重招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谈判编号:豫财竞谈-2016-1710号CZ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河南省体育工作大队的委托,就乒乓球馆、游泳馆灯具更换采购重招项目进行了竞争性谈判,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谈判项目简要说明:河南省体育工作大队乒乓球馆、游泳馆灯具更换采购重招项目
二、谈判公告发出日期:2016年12月5日
三、谈判信息:
谈判日期:2016年12月8日下午15:00时
谈判地点: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评标会议室
谈判小组: 王志军、袁念涵、谢少军
四、成交信息:
成交人:郑州冠杰电子有限公司,成交总价:340000元人民币,成交人地址: 郑州市金水区纬五路39号
成交内容: 更换河南省体育工作大队乒乓球馆、游泳馆的灯具
五、本次项目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河南省体育工作大队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0371-63862939
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健康路150号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传真)电话:0371-65950225
联系地址:郑州市纬四路13号(花园路与纬四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
邮政编码:450003
本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招标采购网》上发布,结果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请未中标的投标人速到我公司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附件:谈判文件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