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执法记录仪等一批办公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的成交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12-09 14:1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的委托,于2016 年11月24 日就执法记录仪等一批办公设备采购(440000-201611-146117-0013)采用询价采购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611-146117-0013
二、采购项目名称:执法记录仪等一批办公设备采购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517,600
四、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五、中标供应商
1:中标供应商名称 清远市精华办公设备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黄志祥 地址 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和顺街道一座北边第四、五间商铺
六、报价明细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服务要求 中标、成交金额(元)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执法记录仪等一批办公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 一项 // 与招标文件一致 ¥514,800.00
七、评审日期:2016年12月8日评审地点:清远市清城区小市凤翔大道5号东方巴黎1号楼B座21层2122室
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或单一来源采购小组):
负责人:刘宝连成员: 向怀英、邓洪波
八、评审意见(非标采购方式或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无
九、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联系人:邓生 | 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项目联系人:邓生 | 联系电话:------- |
(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林少挺 | 联系电话:0763-3662116 |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 联系电话:0763-3662116 |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附件: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竞争性磋商文件)
发布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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