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宾阳县教育局宾阳县黎塘镇第四完全小学教学综合楼扩建、加层工程中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12-02 12:2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宾阳县教育局的委托,就宾阳县黎塘镇第四完全小学教学综合楼扩建、加层工程项目(项目编号:GXDYZB-2016-(CZ)-51)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GXDYZB-2016-(CZ)-51

项目名称:宾阳县黎塘镇第四完全小学教学综合楼扩建、加层工程

项目联系人:罗工

联系方式:0771-3813399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宾阳县教育局

采购单位地址:广西宾阳县财政路青少年活动中心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卢老师 0771-8228961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金湖北路58-2金庆盛酒店7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罗工 0771-3813399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6年10月24日

中标日期:2016年12月01日

总中标金额:284.323118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项目名称

宾阳县黎塘镇第四完全小学教学综合楼扩建、加层工程

项目招标编号

GXDYZB-2016-(CZ)-51

招标人

宾阳县教育局

建设单位

宾阳县教育局

招标类别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结构类型及规模

教学综合楼1栋4层,建筑面积862平方米;2、教学综合楼加二层,建筑面积523平方米。

开标时间

2016年11月28日上午09:00

开标地点

南宁市金湖北路58-2号金庆盛酒店7楼(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公司)

公示开始时间

2016年12月1日

公示截止时间

2016年12月5日

预中标人

宾阳县华阳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宾阳县华阳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报价

2843231.18元

工期

278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覃强(注册编号:桂245111117867;诚信卡号:055818 )

专职安全员

梁莉(诚信卡号:005050)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马山县建筑工程公司

投标报价

2834859.61元

工期

278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韦景海(注册编号:桂145141441811;诚信卡号:098873)

专职安全员

韦继武(诚信卡号:099852)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海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2851277.04元

工期

278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姚林(注册编号:桂245101118730;诚信卡号:007124)

专职安全员

周明忠(诚信卡号:016184)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广西奔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项目,诚信卡无效,广西金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人员无2016年10月的社保,资格审核不通过。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公示媒介

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ztb.gxi.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222.216.4.8/)、南宁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purchase.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质疑和投诉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投诉受理部门

宾阳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站

投诉受理电话

0771-8256703

 

 

评审专家名单:

/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

 

六、其它补充事宜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