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丘县李庄镇综合文化室建设项目
2016年11月29日,经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竞争新谈判文件的要求对封丘县李庄镇综合文化室建设项目进行了谈判工作,现将谈判结果公示如下:
一、招标人:封丘县李庄镇人民政府
二、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众益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封丘县李庄镇综合文化室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封财谈判采购【2016】136号
四、招标范围: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五、结果内容:
一标段
第一成交候选人:河南景鸿建设有限公司
最终报价:399550.00元 项目负责人:李法贤
第二成交候选人:河南黄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最终报价:399600.00元 项目负责人:李 准
第三成交候选人:河南博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最终报价:399800.00元 项目负责人:马 勇
二标段
第一成交候选人:河南景鸿建设有限公司
最终报价:399550.00元 项目负责人:李 宾
第二成交候选人:河南黄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最终报价:399600.00元 项目负责人:王浩亚
第三成交候选人:河南博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最终报价:399800.00元 项目负责人:赵瑞霞
三标段
第一成交候选人:河南景鸿建设有限公司
最终报价:399550.00元 项目负责人:惠祥钦
第二成交候选人:河南黄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最终报价:399600.00元 项目负责人:杨 宇
第三成交候选人:河南博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最终报价:399900.00元 项目负责人:刘瑞永
六、项目联系人:党先生 联系电话:18695892997
七、谈判小组:崔静、姚磊、谢红民。
八、监督单位:
封丘县财政局:0373-8280638 封丘县监察局:0373-8292325
封丘县发改委:0373-8285131 封丘县检察院:0373-8289291
九、发布媒体: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封丘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封丘县人民政府网》等网站上。
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谨对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表示感谢!
2016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