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控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委托,就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控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审结果公布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控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延交财招标采购[2016]163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400万像素红外枪机23台、200万像素球型红外摄像机23台、桌面式网络摄像机7台、机行政服务综合管理平台1套、网络存储管理一体机(设备需自带硬盘提供不少于192T存储)、高清监视器2台,拾音器22台,高清解码器1台、 汇聚层交换机2台、IP网络音频紧急求助对讲系统三套、门禁系统(含钢化玻璃门)等。具体要求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招标项目需求、货物清单及有关要求”。
三、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上同时发布。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
评标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
评标委员会名单:石长梅、王平生、朱性彬、刘跃庆、靳小红。
五、评审结果信息:
中标候选人:新乡市军戎科贸有限公司
地址:新乡市高新区振中路276号新尚国际2单元14楼1402室
中标价:306641.00元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朱女士
联系电话:0373-5926611
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1-56505020
地址:郑州市商都路与中兴南路(站南路)交叉口向北200米凯利国际中心A座28楼
七、监督部门:
延津县财政局:0373-7627806
延津县检察院:0373-7717226
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