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公安分局应急装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GZCQC1600HG10008)的中标结果公告
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的委托,于2016年11月4日就番禺区公安分局应急装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GZCQC1600HG10008) 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GZCQC1600HG10008
二、采购项目名称:番禺区公安分局应急装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598,300.00元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子包一(警用装备)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广州卫富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王斌;地址:广东从化经济开发区宝泰路12号(厂房)
子包二(辅警个人防护装备)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广州银盾警用装备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张淑萍;地址:广州市越秀区黄华路6号H房
子包三(酒精测试仪)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深圳市大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邓国军;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麻雀岭工业区M-4栋深健大厦三楼B
六、报价明细
中标、成交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服务要求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警用装备 | / | / | / |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 | ¥1,130,000.00 |
辅警个人防护装备 | / | / | / | 交货期:在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供货。 | ¥268,200.00 |
酒精测试仪 | / | / | / | 交货期:在签订合同后七个工作日内供货。 | ¥185,400.00 |
七、评审日期:2016年11月25日 评审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238号2楼(建设银行楼上)218室
子包01评审委员会:
负责人:李志生 成员:曹卫华、张功英、陈永洪、丘艳琳。
子包02、03评审委员会:
负责人:李志生 成员:梁瑞兴、张功英、陈永洪、丘艳琳。
八、评审意见
项目名称:番禺区公安分局应急装备采购项目-子包01 项目编号: GZCQC1600HG10008 评审日期: 2016年11月25日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是否通过初步评审 | 价格 得分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综合得分 | 推荐排名 |
35% | 45% | 20% | 100% | ||||
01 | 广州卫富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是 | 35.00 | 38.66 | 20.00 | 93.66 | 1 |
04 | 深圳市剑锋警用装备有限公司 | 是 | 33.72 | 28.33 | 8.00 | 70.05 | 2 |
05 | 广州银盾警用装备有限公司 | 是 | 33.63 | 21.00 | 11.67 | 66.30 | 3 |
项目名称:番禺区公安分局应急装备采购项目-子包02 项目编号: GZCQC1600HG10008 评审日期: 2016年11月25日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是否通过初步评审 | 价格 得分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综合得分 | 推荐排名 |
35% | 45% | 20% | 100% | ||||
02 | 深圳市维和科技有限公司 | 是 | 34.50 | 27.33 | 3.00 | 64.83 | 3 |
03 | 广州市野潍安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是 | 34.60 | 25.66 | 8.67 | 68.93 | 2 |
05 | 广州银盾警用装备有限公司 | 是 | 35.00 | 31.98 | 15.67 | 82.65 | 1 |
项目名称:番禺区公安分局应急装备采购项目-子包03 项目编号: GZCQC1600HG10008 评审日期: 2016年11月25日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是否通过初步评审 | 价格 得分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综合得分 | 推荐排名 |
35% | 45% | 20% | 100% | ||||
06 | 深圳市路安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 是 | 34.50 | 27.67 | 0.00 | 62.17 | 3 |
07 | 深圳市大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是 | 35.00 | 33.33 | 18.00 | 86.33 | 1 |
08 | 深圳市沃土科技有限公司 | 是 | 32.58 | 28.00 | 2.50 | 63.08 | 2 |
九、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联系人:骆小姐 | 联系电话:020-84830136 |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骆小姐 | 联系电话:020-84830136 |
(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梁小姐 | 联系电话:020-83576900 |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梁小姐 | 联系电话:020-83576900 |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或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附件: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竞争性磋商文件)
发布人: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