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移动警务通成交公告
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科(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委托,就移动警务通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评审,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移动警务通
采购项目编号:洛公交易采购[2016]226-1号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复编号:洛购通[2016]184号
三、主要成交标的简要说明:1.警务移动智能终端(含2块电池,24G流量),UROVOi6200S,200台;2.蓝牙打印机,UROVOK20,200台。
工期(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
四、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6年11月21日
五、评审日期及地点:2016年11月29日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三室
六、成交供应商名称及成交金额:河南省联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成交供应商,成交金额为736000.00元,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姚岩路133号。
七、谈判小组名单:李琳、邱炯、邓欣、徐晓辉、李建业
八、采购单位名称: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洛阳市开元大道251号
联系人及电话:李先生 13837995330
九、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科(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洛阳市王城大道286号
联系人及电话:崔先生 0379-69921027 69921028
十、本公告已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请成交供应商到我处领取成交通知书,超过公告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首日已领取。
十一、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科
(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