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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机场路香江饭店路口立交桥新建工程-照明工程中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11-07 16:5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桂林市市政工程管理处的委托,就机场路香江饭店路口立交桥新建工程-照明工程项目(项目编号:2016-SG-061)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2016-SG-061

项目名称:机场路香江饭店路口立交桥新建工程-照明工程

项目联系人:龚工

联系方式:0773- 2885588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桂林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采购单位地址:桂林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工 ,0773-2814161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60日历天,质量等级合格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桂林市中山北路13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龚工,0773- 2885588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6年10月08日

中标日期:2016年11月04日

总中标金额:266.157817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桂林建昌建设有限公司,2661578.17(元)

 

评审专家名单:

秦娱,胡庆渝,潘林康,申志军,蒋乔宇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机场路香江饭店路口立交桥新建工程-照明工程,本项目为三层立交方案,其中地面层(环城西路段)路线总长643.080米,道路红线宽44.5米,双向6车道,上跨桥全长264.04米,桥跨组合为3×25+(30+45+30)+3×25,单跨最大45米,道路红线宽17米,双向车道,下穿通道(翠竹路段)路线长529.699米,道路红线宽15米,净空4.5米,道路红线宽15米,双向4车道

 

六、其它补充事宜

项目名称

机场路香江饭店路口立交桥新建工程-照明工程

招标备案编号

2016-SG-061

招标人

桂林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招标类别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结构类型及规模

本项目为三层立交方案,其中地面层(环城西路段)路线总长643.080米,道路红线宽44.5米,双向6车道,上跨桥全长264.04米,桥跨组合为3×25+(30+45+30)+3×25,单跨最大45米,道路红线宽17米,双向车道,下穿通道(翠竹路段)路线长529.699米,道路红线宽15米,净空4.5米,道路红线宽15米,双向4车道

开标时间

2016年11月3日

开标地点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示开始时间

2016年11月7日

公示截止时间

2016年11月9日

拟中标人

桂林建昌建设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桂林建昌建设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投标报价

2661578.17(元)

工期

60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伍桂青(注册编号桂245141544848:;诚信卡号:090858)

项目经理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安全员

蒋平(注册编号:03031000399;诚信卡 092207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桂林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投标报价

2674758.64(元)

工期

60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罗荣玲(注册编号:桂245111120501;诚信卡号:070510)

项目经理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安全员

邓兵(注册编号0312131:;诚信卡  070537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土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投标报价

2669399.92(元)

工期

60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严春秋(注册编号:桂245111118249;诚信卡号:060097)

项目经理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安全员

陈祥生(注册编号:01031002123;诚信卡062014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

公示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guilin.cn、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ztb.gxi.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glcz.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发布。

质疑和投诉

投诉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拒不答复的,请在公示开始之日起10日内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投诉受理部门

桂林市建设工程招标站 

投诉受理电话

0773-3825369

 

一式4份;单位1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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