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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双阳区齐家镇人民政府长春市双阳区齐家镇农村道路限高、限宽设施工程中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10-21 09:2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吉林省鼎企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长春市双阳区齐家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长春市双阳区齐家镇农村道路限高、限宽设施工程项目(项目编号:DQZB2016-1056)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DQZB2016-1056

项目名称:长春市双阳区齐家镇农村道路限高、限宽设施工程

项目联系人:王礼明

联系方式:13089131666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长春市双阳区齐家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长春市双阳区齐家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礼明 13089131666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长春市双阳区齐家镇农村道路限高、限宽设施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DQZB2016-1056

1.招标条件

   长春市双阳区齐家镇农村道路限高、限宽设施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双阳区齐家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双阳区齐家镇农村道路限高、限宽设施工程

2.2  工程概况:限高、限宽设施共17处,钢筋混凝土基础,上部为钢结构。(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招标范围:对以上工程进行施工招标

2.4  建设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5  投 资 额:68.4872万元

 2.6 工期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 10月24日 ;

计划竣工日期:2016 年11月12日 ;

计 划 工 期 :20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及地方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4  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已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应无在建工程。

3.5  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3年—2015年)有类似工程项目业绩至少一项。

3.6  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外埠投标人应按吉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入吉投标备案手续(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9月30日至2016 年10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长春市生态大街2345号华荣泰B座1416室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项目经理全国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企业近三年(2013年—2015年)类似项目业绩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7)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文件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是:2016年10月20日下午13时30分,地点: 吉林省鼎企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天普路交汇泰豪深蓝国际4号楼六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当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及吉林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双阳区齐家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王礼明

电        话:1308913166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鼎企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经理

电        话:0431-89583630

 

注: 本招标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最新发布的招标公告内容为准;本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2016年09月30日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吉林省鼎企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2345号华荣泰B座1416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经理 0431-89583630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6年09月30日

中标日期:2016年10月20日

总中标金额:68.2315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长春市诚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68.2315万元

 

评审专家名单:

肖紫菊、徐涛、杨丽娟、张莉、韩芳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吉林省鼎企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长春市双阳区齐家镇人民政府委托,代理“长春市双阳区齐家镇农村道路限高、限宽设施工程”招标业务。该项目于2016年10月20日下午13时30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现将本次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项 目 名 称 :长春市双阳区齐家镇农村道路限高、限宽设施工程

项 目 编 号 :DQZB2016-1056

开 标 日 期 :2016年10月20日下午13时30分

招 标 方 式 :公开招标

评 委 名 单 :肖紫菊、徐涛、杨丽娟、张莉、韩芳

预 中 标 人 :长春市诚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 标 价 格:人民币:陆拾捌万贰仟叁佰壹拾伍元整

小 写:¥68.2315万元

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码:05960620-X

以上评标结果公示期为2016年10月21日至2016年10月23日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如无异议,公示期结束后招标人将向中标候选人发放中标通知书。招标人:长春市双阳区齐家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鼎企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刘经理,电话:0431-89583630

 

日期:2016年10月21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需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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