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征用土地办公室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新塘经白云机场至广州北站项目(花都段)(重招)中标公告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受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征用土地办公室(广州市花都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的委托,于2016 年9月18 日就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征用土地办公室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新塘经白云机场至广州北站项目(花都段)(重招)(项目编号:ZZ01630638-2)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ZZ01630638-2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征用土地办公室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新塘经白云机场至广州北站项目(花都段)(重招)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1700000元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中标供应商
1:中标供应商名称 广州市建筑置业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陈潮平 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净慧路2号二层商场
六、报价明细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服务要求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新塘经白云机场至广州北站项目(花都段)沿线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实施和拆卸、清运工作 | / | 1项 | 征收劳务费费率(投标费率):1.43%; 拆卸、清运工程费单价(投标单价):45元/m2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11,059,352.20 |
七、评审日期:2016-10-13评审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阳路153、157号南骏大厦301-303室
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或单一来源采购小组):
负责人:古璇清 成员: 张北雁、杨扬、岑世柏、邓伟潮、陈宛华、吴绍军(采购人代表)
八、评审意见(非标采购方式或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综合评分法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项目名称: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征用土地办公室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新塘经白云机场至广州北站项目(花都段)(重招) 项目编号:ZZ01630638-2 评审日期:2016年10月13日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初步评审是否通过 | 价格得分 (30%) | 商务得分 (30%) | 技术得分 (40%) | 综合得分 (100%) | 推荐排名 |
1 | 广州市住宅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是 | 27.03 | 26.00 | 31.60 | 84.63 | 3 |
2 | 广州市建设工程拆迁有限公司 | 是 | 30.00 | 25.00 | 32.00 | 87.00 | 2 |
3 | 广州市建筑置业有限公司 | 是 | 27.85 | 28.00 | 32.20 | 88.05 | 1 |
4 | 广州市嘉泰拆迁有限公司 | 是 | 29.64 | 11.00 | 21.80 | 62.44 | 5 |
5 | 广州市海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是 | 27.72 | 20.00 | 25.80 | 73.52 | 4 |
6 | 广州市芳村市政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是 | 28.15 | 10.00 | 23.80 | 61.95 | 6 |
7 | 广州市路达工程有限公司 | 是 | 28.23 | 7.00 | 20.80 | 56.03 | 7 |
8 | 广州市铭成发展有限公司 | 否 | 广州市铭成发展有限公司提交投标文件的征收劳务费费率(投标费率)为1.2%和拆卸、清运工程费单价(投标单价)为40元/m2,均等于对应费率和对应单价的80%,且投标文件中对各项成本未进行详细的分析或说明不全,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价格的核准”:“投标人所报征收劳务费费率(投标费率)报价低于对应费率的80%(含)或拆卸、清运工程费单价(投标单价)低于对应单价的80%(含)以下的,投标人应能在投标文件中作出合理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将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的规定,不符合“初审表”“符合性检查”的“未出现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属于投标无效的情形”,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该公司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为投标无效。 |
九、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中标、成交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服务要求 | 中标、成交金额 |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联系人:陈先生 | 联系电话:020- 36932215 |
采购单位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 联系电话:020- 36932215 |
(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吴平 | 联系电话: 020-87554018 87554238 |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叶翠 | 联系电话: 020-87554018 87554238 |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附件: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竞争性磋商文件)
发布人: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