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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双阳区园林管理处工程设计服务单位机构选择中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9-27 17:5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吉林省鼎企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长春市双阳区园林管理处的委托,就长春市双阳区园林管理处工程设计服务单位机构选择项目(项目编号:DQZB2016-1030)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DQZB2016-1030

项目名称:长春市双阳区园林管理处工程设计服务单位机构选择

项目联系人: 聂晓光

联系方式:13179016595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长春市双阳区园林管理处

采购单位地址:长春市双阳区园林管理处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聂晓光 13179016595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长春市双阳区园林管理处工程设计服务单位机构选择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DQZB2016-1030

1.招标条件 

长春市双阳区园林管理处工程设计服务单位机构选择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长春市双阳区园林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工程设计服务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双阳区园林管理处工程设计服务单位机构选择

 2.2服务内容:根据国家设计规范结合双阳区民俗文化和特色设计

 2.3入围家数:入围4家工程设计服务单位。

 2.4 工程设计服务期:确定入围后三年内有效。

 2.5 服务要求:符合现行的国家及相关行业、法律法规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本次招标要求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已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建筑师证书,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以上职称,并具有3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验。

3.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3年-201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不亏损财务审计报告。

3.5 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3年-2015年)具有相关经验和业绩至少三项。

3.6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有隶属关系或相关联企业同时投标。

3.7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外埠投标人应按吉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入吉投标备案手续(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

3.9本次招标不接受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须提供属地检察院所提供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0907日至201609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5: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资料到长春市生态大街2345号华荣泰B座1416室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 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 项目经理须提供全国注册建筑师证书、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以上职称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近三年(2013年-2015年)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 近三年(2013年-2015年)具有相关经验和业绩至少三项,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7)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8)提供由检察院开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注: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是:2016年09月26日下午13时30分,地点: 吉林省鼎企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天普路交汇泰豪深蓝国际4号楼六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当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及吉林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长春市双阳区园林管理处

联   系   人: 聂晓光

电        话: 13179016595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鼎企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刘经理

电        话: 15904305080

 

注: 本招标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最新发布的招标公告内容为准;本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2016年09月07日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吉林省鼎企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2345号华荣泰B座1416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经理 15904305080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6年09月07日

中标日期:2016年09月27日

总中标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天津市天友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折扣系数:0.69

 

评审专家名单:

于莹、李艳波、王瑶琨、谭丽丽、于凤影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吉林省鼎企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长春市双阳区园林管理处委托,代理“长春市双阳区园林管理处工程设计服务单位机构选择”招标业务。该项目于2016年09月27日下午13时30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现将本次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项 目 名 称 :长春市双阳区园林管理处工程设计服务单位机构选择

项 目 编 号 :DQZB2016-1030

开 标 日 期 :2016年09月27日下午13时30分

招 标 方 式 :公开招标

评 委 名 单 :于莹、李艳波、王瑶琨、谭丽丽、于凤影

中标候选人 :天津市天友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折扣系数:0.69

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码:91120000735460307N

以上评标结果公示期为2016年09月28日至2016年09月30日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如无异议,公示期结束后招标人将向中标候选人发放中标通知书。招标人:长春市双阳区园林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鼎企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刘经理,电话:0431-89583630

 

日期:2016年09月28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需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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