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建设管理委员会2016年净月高新区供热二次网改造工程中标公告
锦州华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建设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就2016年净月高新区供热二次网改造工程项目(项目编号:HL-JL-2016033)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HL-JL-2016033
项目名称:2016年净月高新区供热二次网改造工程
项目联系人:蔺工
联系方式:17704314540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建设管理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HL-JL-201603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6年净月高新区供热二次网改造工程已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以2016-96号采购任务书批准招标,项目业主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16年净月高新区供热二次网改造工程。
2.2招标内容:2016年净月高新区供热二次网改造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工程建设地点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
2.4 工期:2016年09月23日至2016年10月20日,共27日历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2.6 工程总投资:23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均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外省施工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按《吉林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备案管理试行办法》(吉建管〔2007〕17号)第八条规定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6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08月29日至2016年09月02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考核证、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在锦州华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09月19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帕拉斯大酒店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建设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锦州华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蔺工 17704314540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锦州华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蔺工17704314540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6年08月29日
中标日期:2016年09月19日
总中标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1 | 长春新亚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吉林省长春市 | 213.8298 |
评审专家名单:
于周丰 董继红 张淑华 李国栋 潘雅芹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2.1项目名称:2016年净月高新区供热二次网改造工程。
2.2招标内容:2016年净月高新区供热二次网改造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工程建设地点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
2.4 工期:2016年09月23日至2016年10月20日,共27日历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2.6 工程总投资:230万元。
六、其它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