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重招)废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8-19 11:1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2016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重招)废标公告
新兴县政府招投标中心受新兴县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的委托,就2016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重招)(招标编号:XXG2016-XJ100)于2016年8月19日上午9时在新兴县新城镇黄塘路12号三楼交易大厅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没有供应商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因此本项目应予废标,特此公告。
新兴县政府招投标中心
2016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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