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金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珠海市西部中心城区B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及金湾区生态控制线标志布点规划采购项目的综合评分法中标公告
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在2016年7月21日公告的珠海市金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珠海市西部中心城区B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及金湾区生态控制线标志布点规划采购项目(委托编号:ZHWZ2016-331FW)的评审工作已圆满结束,现将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珠海市金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金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珠海市西部中心城区B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及金湾区生态控制线标志布点规划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ZHWZ2016-331FW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项目简要说明:珠海市金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珠海市西部中心城区B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及金湾区生态控制线标志布点规划采购项目各一项;
六、采购公告日期及媒体:2016年7月21日在珠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网及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公告。
七、评审信息
1.评审日期:2016年8月16日;
2.评审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二楼五号评标室
3.评审委员会负责人:陈好顺。
4.评审委员会成员:陈好顺、谭锋华、蓝防允、吕振林、王成波。
八、评审意见等有关资料:
包组A评审结果排序表
投标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商务得分 | 技术得分 | 经济得分 | 最终得分 | 最终排名 |
1 | 佛山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 28.0000 | 27.9000 | 9.9901 | 65.8901 | 2 |
2 | 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 18.0000 | 30.1000 | 9.9802 | 58.0802 | 3 |
3 | 珠海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 36.0000 | 35.4000 | 10.0000 | 81.4000 | 1 |
包组B评审结果排序表
投标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商务得分 | 技术得分 | 经济得分 | 最终得分 | 最终排名 |
1 | 佛山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 28.0000 | 28.9000 | 9.8993 | 66.7993 | 2 |
2 | 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 18.0000 | 30.7000 | 9.8333 | 58.5333 | 3 |
3 | 珠海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 36.0000 | 34.6000 | 10.0000 | 80.6000 | 1 |
九、中标信息
包组A中标人:珠海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中标人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梅华东路302号8楼;
中标内容:珠海市金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珠海市西部中心城区B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采购项目一项;
中标价:人民币贰佰零壹万伍仟元整(¥2,015,000.00);
完成时限:140个工作日,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包组A第二中标候选人:佛山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第二中标候选人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62号;
投标内容:珠海市金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珠海市西部中心城区B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采购项目一项;
投标报价:人民币贰佰零壹万柒仟元整(¥2,017,000.00);
完成时限:140个工作日,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包组A第三中标候选人: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第三中标候选人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483号南洲大厦;
投标内容:珠海市金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珠海市西部中心城区B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采购项目一项;
投标报价:人民币贰佰零壹万玖仟元整(¥2,019,000.00);
完成时限:140个工作日,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包组B中标人:珠海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中标人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梅华东路302号8楼;
中标内容:珠海市金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金湾区生态控制线标志布点规划采购项目一项;
中标价:人民币贰拾玖万伍仟元整(¥295,000.00);
完成时限:50个工作日,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包组B第二中标候选人:佛山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第二中标候选人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62号;
投标内容:珠海市金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金湾区生态控制线标志布点规划采购项目一项;
投标报价:人民币贰拾玖万捌仟元整(¥298,000.00);
完成时限:50个工作日,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包组B第三中标候选人: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第三中标候选人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483号南洲大厦;
投标内容:珠海市金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金湾区生态控制线标志布点规划采购项目一项;
投标报价: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
完成时限:50个工作日,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十、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756-7262021
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朱湘丽 联系电话:0756-3361051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或珠海市金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