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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峰县走马镇公租房及配套人社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作者: 发布于:2016-08-16 16:3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鹤峰县走马镇公租房及配套人社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ESTXZB-HF201613

一、招标概况

建设地点:鹤峰县走马镇集镇园丁路;建设规模:新建公租房及人社保障公共服务平台一栋,框架六层,建筑总面积2965.62方米;计划工期:240日历天;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招标控制价为:613.279680元。

鹤峰县走马镇公租房及配套人社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2016 6 24 日至2016 6 30 日在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资格预审公告,2016 8 16 日在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老民政局六楼)开标,并于2016 8    16 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鹤峰县走马镇人民政府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鹤峰县走马镇公租房及配套人社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名次

第一名

第二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湖北天工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湖北省祥升建筑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万元)

606.225553万元

609.319047万元

质量目标(如有)

合格

合格

工期(日历天)

240

240

投标人资质证书(如有)

投标人安全生产

许可证(如有)

拟派项目经理姓名、执业资格名称、专业、级别及证书编号(如有)

项目经理:胡茂申

执业资格:二级

专业:建筑工程

注册编号:鄂242101219405

项目经理:彭 希

执业资格:二级

专业:建筑工程

注册编号:鄂242151653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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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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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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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示时间:公示期为2016816日下午5:00时至2016822日下午300时(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鹤峰县走马镇人民政府

    址:鹤峰县走马镇集镇

联 系 人:徐先生

电话(传真):18972430949

2.招标代理机构:恩施州同欣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址:鹤峰县后坝路(行政服务大厅对面)

      人:田登峰

电话(传真):07185282226

3.行政主管部门:鹤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鹤峰县后坝长友大厦

      人:向股长

 系电 话:0718-5831870

4.监 管 机  构: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

          址:鹤峰县总工会三楼

      人:向先生

电话(座机):18872813995

              招标代理机构:恩施州同欣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6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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