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县卫真西路连接线道路工程竞争性谈判结果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8-15 17:0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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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海华工程建设监理公司受鹿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就鹿邑县卫真西路连接线道路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按规定的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将谈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鹿邑县卫真西路连接线道路工程
项目编号:鹿采购【2016】0714
二、公告媒体及日期:
2016年08月05日至2016年08月09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发布。
三、评标信息:
谈判时间:2016年08月15日
谈判地点:郑州市世纪星快捷酒店13楼会议室
谈判小组:杜秀梅、朱俊峰、高建
四、评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上海千年城市规划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一次报价(费率):0.99%
最终报价(费率):0.98%
第二中标候选人: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
一次报价(费率):0.992%
最终报价(费率):0.985%
第三中标候选人:悉地(苏州)勘察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一次报价(费率):0.995%
最终报价(费率):0.985%
五、结果公示发布媒体
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同时发布。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鹿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鹿邑县紫气大道西段
联 系 人:高建
电 话:0394-7699008
代理机构:河南海华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地 址:周口市交通路东段周口国贸1621室
联 系 人:闫会杰
电 话:0394-7989022
监督单位:鹿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监督电话:0394-7187182
七、公示时间:2016年08月15日—2016年08月17日
各竞标人对谈判结果如有异议的,可在结果公示期(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人签字)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公司提出书面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016年8月15日
河南海华工程建设监理公司受鹿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就鹿邑县卫真西路连接线道路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按规定的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将谈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鹿邑县卫真西路连接线道路工程
项目编号:鹿采购【2016】0714
二、公告媒体及日期:
2016年08月05日至2016年08月09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发布。
三、评标信息:
谈判时间:2016年08月15日
谈判地点:郑州市世纪星快捷酒店13楼会议室
谈判小组:杜秀梅、朱俊峰、高建
四、评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上海千年城市规划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一次报价(费率):0.99%
最终报价(费率):0.98%
第二中标候选人: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
一次报价(费率):0.992%
最终报价(费率):0.985%
第三中标候选人:悉地(苏州)勘察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一次报价(费率):0.995%
最终报价(费率):0.985%
五、结果公示发布媒体
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同时发布。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鹿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鹿邑县紫气大道西段
联 系 人:高建
电 话:0394-7699008
代理机构:河南海华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地 址:周口市交通路东段周口国贸1621室
联 系 人:闫会杰
电 话:0394-7989022
监督单位:鹿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监督电话:0394-7187182
七、公示时间:2016年08月15日—2016年08月17日
各竞标人对谈判结果如有异议的,可在结果公示期(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人签字)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公司提出书面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016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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