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闫庄镇焦家川闫庄段河道治理工程(一期)项目(二次)中标公示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嵩县闫庄镇人民政府委托,就嵩县闫庄镇焦家川闫庄段河道治理工程(一期)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标书编号:
1.1 招标项目名称:嵩县闫庄镇焦家川闫庄段河道治理工程(一期)项目(二次)
1.2 招标编号:【G2016-019ZF】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及预算书中全部内容
2.2 项目地点:洛阳市嵩县境内
2.3 项目建设工期:120日历天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时间:2016年8月12日11时00分整
评标地点: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评标室
评委会名单:和广磊、张凤仙、张巧兰、鲁志娟、李征帝
五、中标信息:
5.1、河南大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标价3685235.82元;
地址:驻马店市文祥路6号
项目经理:李松彦 注册编号:豫241131336756
5.2、河南正海实业有限公司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中标价3685026.27元;
地址:济源市文昌中路
项目经理:马东山 注册编号:豫241111121531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嵩县闫庄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13937994838
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9-63331006
如有关当事人对本结果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人社保证明(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8月15日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