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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第三市区人民检察院赃证物智能管理系统的中标、成交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8-12 16:0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深圳市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受东莞市第三市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于2016 811 日就赃证物智能管理系统(GD-201606-148074-0014)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GD-201606-148074-0014

二、采购项目名称:赃证物智能管理系统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80,000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中标供应商

1:中标供应商名称  山东海旭物联网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闫勇  地址  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9号楼9层1-901-6  

六、报价明细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服务要求 中标、成交金额(元)

赃证物智能管理系统

赃证物智能管理系统1277,080.00满足招标文件要求277,080.00

七、评审日期:2016-8-11评审地点: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西路81号国际商会大厦601开标室

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或单一来源采购小组):

负责人:梅胜成员: 许定坤、孙汉阳、林文弢、欧煜根

八、评审意见(非标采购方式或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经评审委员会评审,推荐山东海旭物联网有限公司为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

九、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联系人:徐汝杨 联系电话:0769-82992956
采购单位项目联系人:徐汝杨 联系电话:0769-21682660
(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李保东 联系电话:0769-21682660-807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李保东 联系电话:0769-21682660-807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附件: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竞争性磋商文件)

招标文件

发布人:深圳市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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