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控制中心电子设备和光纤通信维修单位项目中标公告
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科(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委托,就交警支队控制中心电子设备和光纤通信维修单位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交警支队控制中心电子设备和光纤通信维修单位
招标项目编号:洛公交易采购[2016]133号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复编号:洛购通[2016]154号
三、主要中标标的简要说明:主要内容包括洛阳市城市交通监控、高清卡口、电子警察、通讯光缆、公安网线路、交通控制网系统维修及设备配件更换和更新3套电子警察设备。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6年07月06日
五、定标日期及地点:2016年8月12日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三室
六、中标单位名称及中标金额:河南佳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本次招标项目的中标单位,中标金额为795600.00元,地址为:洛阳市洛龙区龙瑞A区31号。
七、评标委员会名单:金杉、滑洪涛、马涛、姚旭东、王伟
八、采购单位名称: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洛阳市开元大道251号
联系人及电话:王先生 0379-63629133
九、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科(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洛阳市王城大道286号
联系人及电话:陈先生 0379-69921027 69921028
十、本公告已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请中标单位到我处领取中标通知书,超过公告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首日已领取。
十一、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科
(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