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许县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设计中标公告
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受通许县国家税务局的委托,就通许县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设计进行邀请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通许县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设计
二、项目批文:豫国税函【2015】195号
三、工程概况及招标主要内容
1.1、 项目名称:通许县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设计
1.2、 项目批文:豫国税函【2015】195号
1.3、 建设地点:通许县国家税务局
1.4、 设计周期:10日历天
1.5、 资金来源:中财拨款及自筹
1.6、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定,通过政府相关部门审查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6年8月8日;
评表地点: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标专家名单:孙国庆、朴俊杰、胡雁霞、张明先、胡学圣
五、结果信息:
中标人:开封市东方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中标价:3.40万元
设计周期:10日历天 设计质量:合格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 通许县国家税务局
联 系 人: 朴先生
联系电话: 13849164779
地 址:通许县国家税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乔女士
联系电话:18137840977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