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共产党桂林市委员会党校改扩建项目智能化系统工程(一期)施工监理(2016-JL-10)中标候选人公示
广西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共产党桂林市委员会党校的委托,就中国共产党桂林市委员会党校改扩建项目智能化系统工程(一期)施工监理项目(项目编号:2016-JL-10)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2016-JL-10
项目名称:中国共产党桂林市委员会党校改扩建项目智能化系统工程(一期)施工监理
项目联系人:王婷
联系方式:0773-2806008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中国共产党桂林市委员会党校
采购单位地址:桂林市象山区万福路2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莉 黄逢平 刘雄光,0773-3902369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详见公告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桂林市中山中路43号盛业大厦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婷,0773-2806008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6年07月15日
中标日期:2016年08月09日
总中标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1 | 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广西 | 80.3 |
评审专家名单:
评委姓名:张志坚、郝宁、贾丽雅、陈丹、韦敏、郑覃、秦初宁业主评委:王莉、刘雄光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公告
六、其它补充事宜
项目名称 | 中国共产党桂林市委员会党校改扩建项目智能化系统工程(一期)施工监理招标 | 项目编号 | 2016-JL-10 | ||||
招标人 | 中国共产党桂林市委员会党校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建设规模 | 共15个系统,包括: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网络信息安全系统、安全防范系统、背景音乐广播系统、信息引导发布及查询系统、校园一卡通系统、多媒体会议系统(不含895人大报告厅)、多媒体教学系统(不含媒体沟通情景模拟教学实训室)、数字图书馆览室装修部分、机房装修部分、信息中心机房、校园网服务器存储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智能化集成系统。 | ||||||
开标时间 | 2016年8月8日 | 开标地点 |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桂新区西城中路69号西辅楼四楼)2号开标室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16年8月9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16年8月11日 | ||||
拟中标人 | 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
投标报价 | 803000.00元 | ||||||
监理服务期 | 297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总监 | 香辉(机电安装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编号:45003257;诚信卡号:059136)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南宁品正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单位资质 |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
投标报价 | 820000.00元 | ||||||
监理服务期 | 297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总监 | 刘惠娥(机电安装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编号:45001805;诚信卡号:119031)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
投标报价 | 790000.00元 | ||||||
监理服务期 | 297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总监 | 唐翠兰(机电安装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编号:45003712;诚信卡号:017781)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 | 无 | ||||||
公示媒介 |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http://ztb.gxi.gov.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guilin.cn/gxglzbw/、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 | ||||||
质疑和投诉 | 投诉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拒不答复的,请在公示开始之日起10日内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 ||||||
投诉受理部门 | 桂林市建设工程招标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3-38253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