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洛宁县教育局洛宁县中小学校学生单人课桌凳采购项目的询价成交结果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洛宁县教育局委托,就洛宁县中小学校学生单人课桌凳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询价,现就本次询价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标书编号:洛宁县中小学校学生单人课桌凳采购项目项目,宁财采【2016】07-22号。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宁财采【2016】07-22号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一标段:总数为:3765套(其中高2165套,低1600套);二标段:总数为:3735套,全部是高桌凳。(投标供应商可针对本项目的两个标段同时报名,但最多允许中一个标段)
标段 | 序号 | 主要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价/套 | 总价 |
一标段 | 1 | 单人课桌凳(普通) | 2165套 | 110元 | 414150.00元 |
2 | 单人课桌凳(低) | 1600套 | |||
二标段 | 1 | 单人课桌凳(普通) | 3735套 | 110元 | 410850.00元 |
四、询价公告发布日期:2016年7月28日
五、询价评审日期及地点:2016年8月5日上午09时30分,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一室。
六、询价小组名单:黄文彬、丁晓琴、赵新平
七、成交人名称、地址及成交金额:
一标段:成交人名称:洛阳市逾洋柜业有限公司;地址:偃师市华夏路凯瑞商务12楼;成交金额:324138.50元。
二标段:成交人名称:洛阳市卓威办公家具有限公司;地址:洛阳市伊滨区庞村镇掘山村;成交金额为:306270.00元。
八、公告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洛宁政府网》、《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
九、公告日:2016年8月8日(应是工作日)
十、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一、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二、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单位名称:洛宁县教育局
地 址:洛宁县兴宁中路
联系人:宋先生
电 话:13938855019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瀛洲路与洛宜路交叉口建设银行东50米
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0379-65260852
电子邮箱:474275125@qq.com
十四、附:洛宁县教育局洛宁县中小学校学生单人课桌凳采购项目询价通知书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