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关于灵川县城至八里街1号工业园区(西站)公路工程No.J1标段施工监理【项目编号:FJ(BS)2016010GLC(重)】中标结果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广西灵川八里街工业园区开发总公司的委托,就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关于灵川县城至八里街1号工业园区(西站)公路工程No.J1标段施工监理【项目编号:FJ(BS)2016010GLC(重)】中标结果公告项目(项目编号:FJ(BS)2016010GLC(重))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FJ(BS)2016010GLC(重)
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关于灵川县城至八里街1号工业园区(西站)公路工程No.J1标段施工监理【项目编号:FJ(BS)2016010GLC(重)】中标结果公告
项目联系人:梁 工
联系方式:0773-8990888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广西灵川八里街工业园区开发总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广西桂林市灵川县灵川大道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蒋先生 0773- 6861910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本次招标范围为:主线K0+000-K4+260及支线Z2K0+000-Z2K3+007段工程施工监理服务,本次招标工程计划施工工期2016年7月至2018年7月,共 24个月,监理服务期:49个月。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桂林市秀峰区中隐路9号广源国际17栋3单元201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梁 工 0773-8990888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6年07月11日
中标日期:2016年08月05日
总中标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1 | 广东虎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丰泰横路文苑大厦C栋三楼 | 245.8097 |
评审专家名单:
俸国凤(业主评委, 灵川县交通运输局) 、 秦初旺(桂林公路管理局) 、凌桂芳(桂林公路管理局) 、 甘坤荣(桂林市交通运输局) 、蒋曙萍(桂林公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本次招标范围为:主线K0+000-K4+260及支线Z2K0+000-Z2K3+007段工程施工监理服务,本次招标工程计划施工工期2016年7月至2018年7月,共 24个月,监理服务期:49个月。
六、其它补充事宜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广西灵川八里街工业园区开发总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2016年8月2日就灵川县城至八里街1号工业园区(西站)公路工程No.J1标段施工监理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FJ(BS)2016010GLC(重)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本次招标范围为:主线K0+000-K4+260及支线Z2K0+000-Z2K3+007段工程施工监理服务,本次招标工程计划施工工期2016年7月至2018年7月,共 24个月,监理服务期:49个月。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
公告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桂林市政府采购网、桂林市交通运输局网
公告日期: 2016年7月11日
四、评标日期:2016年8月2日
评标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桂林分部(桂林市秀峰区中隐路9号广源国际17栋3单元201)
评标委员会名单:俸国凤(业主评委, 灵川县交通运输局) 、 秦初旺(桂林公路管理局) 、凌桂芳(桂林公路管理局) 、 甘坤荣(桂林市交通运输局) 、蒋曙萍(桂林公路管理局)
采购人代表:刘军
五、中标信息:
1.中标供应商名称:广东虎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2.中标供应商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丰泰横路文苑大厦C栋三楼
3.中标金额:人民币贰佰肆拾伍万捌仟零玖拾柒元整(¥2458097.00元)
4. 总监理工程师:朱赞凌 证书编号: JGJ0512069
六、联系事项:
1. 招 标 人:广西灵川八里街工业园区开发总公司
地 址:广西桂林市灵川县灵川大道1号
邮 编:541299
联 系 人: 蒋先生
电 话:0773- 6861910
2.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 址:桂林市秀峰区中隐路9号广源国际17栋3单元201
邮 编:541004 联 系 人:梁 工
电 话:0773-8990888
3.监督部门: 灵川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 话:0773-6812818
七、中标结果公告期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广西灵川八里街工业园区开发总公司或受托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6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