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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定点服务项目的中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8-04 14:4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省财政厅的委托,就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定点服务项目项目(项目编号:FJTH-18220160617)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FJTH-18220160617

项目名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定点服务项目

项目联系人:王慈

联系方式:87878462-820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福建省财政厅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财政厅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关小姐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服务期:3年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12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慈87878462-820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6年07月13日

中标日期:2016年08月04日

总中标金额:288.0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中标金额(万元)
1 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 288.0

 

评审专家名单:

齐振华、林绵、马国祥、庄文新、占长兴(业主评委)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定点服务项目     3年

 

六、其它补充事宜

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需填):

其中“福建大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装订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装订要求:“投标供应商须编制由本须知第10条规定文件组成的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五份(报价部分、技术商务部分需单独装订,分册密封投标),电子文件一份,正本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成册(含产品彩页),应编制封面目录、页码,必须用胶装(为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的,详见附件3)加盖骑缝章或逐页盖章。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按规定装订成册,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注:若未按要求装订或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出现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投标。)”的条款,“福建大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视为无效投标处理;“福建德润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在其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下载打印网上CA报名的记录,根据招标文件资格标准:“7、投标供应商应根据投标邀请函第6点要求,提供下载打印网上CA报名的记录(若无需进行CA报名的项目,无需提供该记录)。”的条款,“福建德润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视为无效投标处理。其余投标人均通过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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