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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关于贺州市市容市貌综合提质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道路建设工程(三期)—姑婆山大道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招标的中标候选人(评标结果)公示

作者: 发布于:2016-08-03 17:0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贺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就贺州市市容市貌综合提质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道路建设工程(三期)—姑婆山大道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招标项目(项目编号:HZZJZB2016监字20号)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HZZJZB2016监字20号

项目名称:贺州市市容市貌综合提质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道路建设工程(三期)—姑婆山大道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招标

项目联系人:邓微微

联系方式:0774-5137829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贺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广西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8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贝荣迪0774-3359908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招标范围:建设规模描述范围的土地开垦及相关配套道路设施施工。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上述4个标段,潜在投标人可就任一标段或多个标段投标,但且只可以在2个标段中中标,中标标段必须配备不同项目班子管理人员。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贺州市新风街26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邓微微0774-5137829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6年07月08日

中标日期:2016年08月02日

总中标金额:108.69914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中标金额(万元)
1 广西万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null 108.69914

 

评审专家名单:

邓北荣、杨善群、胡巧思、官昌赞、梁书波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招标范围:建设规模描述范围的土地开垦及相关配套道路设施施工。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上述4个标段,潜在投标人可就任一标段或多个标段投标,但且只可以在2个标段中中标,中标标段必须配备不同项目班子管理人员。

 

六、其它补充事宜

项目名称

贺州市市容市貌综合提质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道路建设工程(三期)—姑婆山大道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

HZZJZB2016监字20号

 

招标类别

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人

贺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

按城市主干路标准,改造姑婆山大道,道路长度2765.588m,红线宽度40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完善机非分隔带、非机动车道、人行道、雨污水管道、道路、绿化、环卫设施和交通安全设施,对破损主车道路面进行维修,车道加铺沥青等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中标范围

建设规模描述范围的市政公用工程及其相关辅助设施建设工程等内容的施工阶段监理

 

开标时间

 2016年08月02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

 

公示开始时间

2016年08月03日

公示截止时间

2016年08月08日

 

拟中标人

广西万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万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

1086991.40元

 

监理服务期

暂定402日历日,具体服务期为从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并经审计工作完毕之日止。

 

项目总监

廖国强【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号:45000919,诚信卡号:044091】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大通建设监理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

1086991.40元

 

监理服务期

暂定402日历日,具体服务期为从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并经审计工作完毕之日止。

 

项目总监

盘桂【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号:45000015,诚信卡号:040830】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州龙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

1086991.40元

 

监理服务期

暂定402日历日,具体服务期为从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并经审计工作完毕之日止。

 

项目总监

黄海亮【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号:45002363,诚信卡号:075000】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无

 

公示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及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质疑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代理机构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限内答复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在答复期满10日内向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部门

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电话

0774-5137818

 

招标人:贺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08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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