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小潭乡2016年一事一议项目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一、项目名称:延津县小潭乡2016年一事一议项目
二、招标编号:延交财招标采购【2016】079号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媒体:本招标公告于2016年7月11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上同时发布。
四、评审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驻马店市香山建筑有限公司
地址:驻马店市驿城区香山街道办事处前张村村委
投标报价:438800.82元
项目负责人:胡玉坤
证号: 豫241141563280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京都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地址:林州市茶店市场路5号
投标报价:439165.89元
项目负责人:张海飞
证号: 豫241141457410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昌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林州市采桑行政路37号
投标报价:439484.69元
项目负责人:赵金旗
证号: 豫241151579569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延津县财政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明先生 联 系 人: 刘先生
联系方式:0373-7627810 联系方式:0371- 56505020
六、监督部门
延津县检察院 0373-7717226 延津县财政局 0373-7627806
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不予受理。
谨对参与本次评标项目的投标单位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