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岐山县人民法院法庭标志性装备采购项目废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8-02 11:5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岐山县人民法院法庭标志性装备采购项目已定于2016年7月28日在宝鸡恒源国际酒店进行公开谈判,因以下原因本项目按废标处理,按政府采购程序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岐山县人民法院法庭标志性装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YMD-2016301F-CG
三、采购人名称:岐山县人民法院
地址:岐山县凤鸣西路16号
联系方式:0917-8212498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东岭国际16号楼2单元1703室
联系方式:0917-3870157 18710644903
五、废标简要情况说明及后续工作:
1、废标情况说明: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
2、其他应说明的事项:采购人重新组织采购。
六、谈判小组人员名单:王森林、李列娟、李三槐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周女士
特此公告
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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