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叶县2016年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结果公示
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叶县扶贫开发办公室的委托,就叶县2016年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结果公示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叶县2016年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
项目编号:YZC2016-GB-125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及日期:
本招标公告于2016年06月27日至 2016年07月01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同时发布。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6年7月27日
评标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评标室
四、评标结果信息: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
一标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河南昆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568480.03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裕实国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568977.07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河南创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569665.84 | |
二标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河南犇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679629.99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鹤壁市鑫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678675.16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河南省宏裕达建筑有限公司 | 678261.75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河南云之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635245.09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河南军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638776.86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河南省藤丰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639873.07 | |
四标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河南省鹏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787153.13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河南和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789115.97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安徽省淮阜路桥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789840.46 | |
五标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河南基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838259.85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河南置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838860.41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河南固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839760.66 | |
六标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林州市航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748028.61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河南省优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748875.06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河南宏海建设有限公司 | 749824.76 | |
七标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河南开宇建筑有限公司 | 639038.02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河南旭进建设有限公司 | 639481.33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河南乾赫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 639833.42 | |
八标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河南省致远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519422.49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西华畅兴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519796.78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周口龙兴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519961.45 | |
九标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河南开祥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 678111.98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河南中博建筑有限公司 | 679589.72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河南隆豫建设有限公司 | 679361.76 | |
十标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河南基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648257.13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河南中博建筑有限公司 | 647201.89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河南颖淮建工有限公司 | 648802.53 | |
十一标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林州市航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997836.69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河南开宇建筑有限公司 | 999958.37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河南旭进建设有限公司 | 999106.16 | |
河南固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608529.25 | ||
河南置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609267.28 | ||
河南永吉路桥发展有限公司 | 608956.39 | ||
十三标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裕实国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578609.95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河南昆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579136.31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河南创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579764.09 |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叶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代理机构: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0375-6199555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016 年 8月 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