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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妇幼保健院所需彩超机、新生儿呼吸机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中标结果公示

作者: 发布于:2016-07-29 17:3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许昌市妇幼保健院的委托,就许昌市妇幼保健院所需彩超机、新生儿呼吸机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按规定的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 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许昌市妇幼保健院所需彩超机、新生儿呼吸机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YLZB-G2016034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A包:彩超机         1

B包:新生儿呼吸机   1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67291000分(北京时间)

评标地点: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二室

评标委员会成员: 齐德山 田保献 郭献亭 马晓青 常智

四、评标结果

A包、

第一名:郑州市康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第二名:郑州市康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第三名:上海登获贸易有限公司

评标委员会推荐第一名:郑州市康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为拟中标单位,中标金额:2460000元。地址:荥阳市塔山路中段东侧银海花园1号楼109号;联系方式:13526502688

B、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故有效投标商不足三家,此包作废标处理。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许昌市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常女士; 联系方式:3363208;地址:许昌市光明路22号。

招标代理: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女士;联系方式:18697379113

六、备注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如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七日内,按照《中国政府采购法》第六章“质疑与投诉”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公示时间:2016729日至201684日。

附件: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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