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儿童福利院院内地面维修改造工程中标公告
吉林建院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受辽源市儿童福利院 的委托,就辽源市儿童福利院院内地面维修改造工程项目(项目编号:JLJYCG20160718)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JLJYCG20160718
项目名称:辽源市儿童福利院院内地面维修改造工程
项目联系人: 陶景才
联系方式:13904373771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辽源市儿童福利院
采购单位地址:西宁大路222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陶景才 13904373771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辽源市儿童福利院院内地面维修改造工程施工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JYCG20160713
(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源市儿童福利院院内地面维修改造工程已由辽源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以采购任务通知书编号4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辽源市儿童福利院,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竞争性谈判方式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辽源市儿童福利院院内地面维修改造工程
2.2 招标范围:拆除原地面及地面工程施工;
2.3 工程建设地点:辽源市儿童福利院院内
2.4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6年 8月 1日,
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6年 8月 31日,总工期 31日历天。
2.5 符合国家、省、市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2013年至今)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小型项目经理(市政工程)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及取消应答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招标。
3.5.1入吉企业进入我省从事建筑活动前,应办理企业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
3.5.2入吉企业承接到工程项目的,在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向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单项工程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13日至2016年7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源市人民大街3912号 (永辉大厦905室)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如需电子版另加100元。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元 。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7月26日14:00时,地点为辽源市人民大街3912号(永辉大厦905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5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5.4 当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辽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辽源市儿童福利院
地 址: 西宁大路2228号
联系人: 陶景才
电 话: 1390437377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建院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辽源市人民大街3912号
联系人: 张 丽
电 话: 0437-3290319
2016年 7月 14日
辽源市儿童福利院院内地面维修改造工程施工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JYCG20160713
(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源市儿童福利院院内地面维修改造工程已由辽源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以采购任务通知书编号4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辽源市儿童福利院,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竞争性谈判方式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辽源市儿童福利院院内地面维修改造工程
2.2 招标范围:拆除原地面及地面工程施工;
2.3 工程建设地点:辽源市儿童福利院院内
2.4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6年 8月 1日,
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6年 8月 31日,总工期 31日历天。
2.5 符合国家、省、市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2013年至今)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小型项目经理(市政工程)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及取消应答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招标。
3.5.1入吉企业进入我省从事建筑活动前,应办理企业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
3.5.2入吉企业承接到工程项目的,在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向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单项工程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13日至2016年7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源市人民大街3912号 (永辉大厦905室)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如需电子版另加100元。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元 。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7月26日14:00时,地点为辽源市人民大街3912号(永辉大厦905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5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5.4 当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辽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辽源市儿童福利院
地 址: 西宁大路2228号
联系人: 陶景才
电 话: 1390437377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建院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辽源市人民大街3912号
联系人: 张 丽
电 话: 0437-3290319
2016年 7月 14日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吉林建院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辽源市人民大街3912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丽 0437-3290319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6年07月13日
中标日期:2016年07月28日
总中标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1 | 辽源市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辽源市龙山区人民大街甲1号 | 27.6312 |
评审专家名单:
陶景才、武守信、王丽影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项目名称:辽源市儿童福利院院内地面维修改造工程
本项目预中标结果如下:
预中标人:辽源市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预中标金额:¥27.6312万元;
六、其它补充事宜
协议供货、定点采购项目信息:
入围价格:
价格调整规则:无
优惠条件: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