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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双镇塘一、二屯道路及木双镇山一、二屯道路硬化工程(XPCW-2016-09)中标候选人公示

作者: 发布于:2016-07-29 09:2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详见公告的委托,就木双镇塘一、二屯道路及木双镇山一、二屯道路硬化工程(XPCW-2016-09)中标候选人公示项目(项目编号:XPCW-2016-09)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XPCW-2016-09

项目名称:木双镇塘一、二屯道路及木双镇山一、二屯道路硬化工程(XPCW-2016-09)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联系人:详见公告

联系方式:详见公告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详见公告

采购单位地址:详见公告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详见公告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详见公告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详见公告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公告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6年07月19日

中标日期:2016年07月28日

总中标金额:122.2734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中标金额(万元)
1 第一中标选人玉林市环联交通工程公司 玉林市人民东路398号 60.8073
2 第二中标选人广西金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广西北流市一环北路0005号 61.4661

 

评审专家名单:

陈次荣(组长)、马春华 、蒙丽宁(业主评委)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公告

 

六、其它补充事宜

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苍梧县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办公室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2016年7月19日就木双镇塘一、二屯道路及木双镇山一、二屯道路硬化工程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试进行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木双镇塘一、二屯道路及木双镇山一、二屯道路硬化工程(XPCW-2016-09)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木双镇塘一、二屯道路硬化工程,全长约1.165公里;木双镇山一、二屯道路硬化工程,全长约2.58公里。

合同履行日期:完成时间75日历天;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http://222.216.4.8/IndexViewController.do?method=index)

梧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wuzhou.gov.cn:8090/zfcgw)、

苍梧县人民政府网(http://218.21.70.237:8891/channel/082002014005009)

2016年7月19日

四、评标日期:2016年7月28日上午9时整

评审地点:苍梧县财政局一楼1号开标厅(梧州市龙圩镇政贤路150号)

评标委员会名单:  陈次荣(组长)、马春华 、蒙丽宁(业主评委)

采购人代表:蒙丽宁

五、中标候选人信息:

 

第一中标选人

玉林市环联交通工程公司

 

地址

玉林市人民东路398号

 

报价金额为(人民币)

陆拾万捌仟零柒拾叁元(¥608073.00元)

 

承诺工期(日历天)

75日历天

 

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

林郁(注册编号:桂245141547440)

 

 

第二中标选人

广西金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广西北流市一环北路0005号

 

报价金额为(人民币)

陆拾壹万肆仟陆佰陆拾壹元(¥614661.00元)

 

承诺工期(日历天)

75日历天

 

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

黄春芳(注册编号:桂245131440043)

 

六、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限:2016年7月29至2016年8月3日。

七、联系事项:

1.采购人:苍梧县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办公室

  地 址:龙圩区龙城路36号

  联 系 人:蒙丽宁   电 话:13317842266

2.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梧州市龙圩区广场一路96号

  联 系 人:莫工   电 话:0774-2685350

  1. 监督部门:苍梧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电话:0774-2686580

    八、说明:

1.竞标人认为中标候选公示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候选公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苍梧县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办公室或受托代理机构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质疑人如对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苍梧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投诉,电话:0774-2686580。

2.质疑和投诉要求:质疑人或投诉人必须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文)、《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20号令)的要求来进行质疑或投诉,如不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0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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