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公安消防支队昆都仑区消防大队包头市公安消防支队昆都仑区消防大队消防水鹤采购项目结果公示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6〕3363号)
作者: 发布于:2016-07-27 15:25:00 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网
包头市公安消防支队昆都仑区消防大队消防水鹤采购项目采购结果公示 | | 项目名称: | 包头市公安消防支队昆都仑区消防大队消防水鹤采购项目 | 采购编号: | 包采公〔2016〕3363号 | 评审日期: | 2016年07月27日 | 公示日期: | 2016年07月27日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消防器材及设备的生产或经营资格; 3、供应商应具有完成与本项目相应的资金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专业技术、设备、人员、售后服务能力及良好的银行信誉和财务状况;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供应商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 | 采购人名称: | 包头市公安消防支队昆都仑区大队 | 采购人地址: | 包头市昆都仑区 | 采购人联系人: | 王倩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5229254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包头市金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包钢九中公寓楼503 |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 |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 15001716659052500969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西友谊大街支行 | 项目负责人: | 刘通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472-2799716 | 采购文件: | 包头市昆区公安消防大队消防水鹤采购文件 | A | 2016年07月27日 | 159,000.00 | 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供水设备厂 | 芦屯镇留屯村 | | | 中标标的信息 | |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 宋泽军 阮敬清 闫小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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