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莲寺镇Y009(任庄-汤阴县小张盖村)道路工程中标结果公示
作者: 发布于:2016-07-26 18:1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宝莲寺镇Y009(任庄-汤阴县小张盖村)道路工程中标结果公示
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安阳市文峰区宝莲寺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宝莲寺镇Y009(任庄-汤阴县小张盖村)道路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本次招标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1、项目名称:宝莲寺镇Y009(任庄-汤阴县小张盖村)道路工程。
2、采购编号:XRAY-201612。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建设地点:安阳市文峰区宝莲寺镇任庄村至汤阴县小张盖村。
2、建设规模:估算投资983738.53元。
3、计划工期:60日历天。
4、招标范围:路长1.13km,路面宽度5m,为22cm厚C30砼面层;路基宽度6.5m,为18cm5%水泥稳定碎石基层+18cm10%石灰土底基层等。
三、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及日期
1、公告发布媒介: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安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公告日期:2016年7月4日—2016年7月8日。
四、开标、评标信息
1、开标日期:2016年7月26日下午15时30分。
2、开标地点: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室(安阳市解放大道东段389号安阳县粮油总公司三楼)。
3、评标委员会成员:卫萍、张丰年、姜莉、张晓玲、李学智。
五、中标候选人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阳通途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总报价:846015元。
地址:安阳市人民大道142号。
第二中标候选人:济源明珠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914877元。
地址:济源市坡头镇留庄村。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基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944389元。
地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航海东路1394号。
六、中标结果公示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中标结果公示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安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安阳市文峰区宝莲寺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安阳市文峰区宝莲寺镇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3949513060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文化路9号永和国际1702室
联 系 人:宋波
电 话:15603725789
电子邮件:ayxinren@126.com
公示期:2016年7月27日至2016年7月29日,公示期内各供应商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予受理。
2016年7月26日
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安阳市文峰区宝莲寺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宝莲寺镇Y009(任庄-汤阴县小张盖村)道路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本次招标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1、项目名称:宝莲寺镇Y009(任庄-汤阴县小张盖村)道路工程。
2、采购编号:XRAY-201612。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建设地点:安阳市文峰区宝莲寺镇任庄村至汤阴县小张盖村。
2、建设规模:估算投资983738.53元。
3、计划工期:60日历天。
4、招标范围:路长1.13km,路面宽度5m,为22cm厚C30砼面层;路基宽度6.5m,为18cm5%水泥稳定碎石基层+18cm10%石灰土底基层等。
三、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及日期
1、公告发布媒介: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安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公告日期:2016年7月4日—2016年7月8日。
四、开标、评标信息
1、开标日期:2016年7月26日下午15时30分。
2、开标地点: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室(安阳市解放大道东段389号安阳县粮油总公司三楼)。
3、评标委员会成员:卫萍、张丰年、姜莉、张晓玲、李学智。
五、中标候选人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阳通途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总报价:846015元。
地址:安阳市人民大道142号。
第二中标候选人:济源明珠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914877元。
地址:济源市坡头镇留庄村。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基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944389元。
地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航海东路1394号。
六、中标结果公示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中标结果公示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安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安阳市文峰区宝莲寺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安阳市文峰区宝莲寺镇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3949513060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文化路9号永和国际1702室
联 系 人:宋波
电 话:15603725789
电子邮件:ayxinren@126.com
公示期:2016年7月27日至2016年7月29日,公示期内各供应商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予受理。
2016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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