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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野县公安局上港三岔口、朝阳路龙岗口、歪子高速口电子警察及信号灯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7-26 20:3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新野县公安局上港三岔口、朝阳路龙岗口、歪子高速口

电子警察及信号灯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新野县公安局的委托,就新野县公安局上港三岔口、朝阳路龙岗口、歪子高速口电子警察及信号灯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新野县公安局上港三岔口、朝阳路龙岗口、歪子高速口电子警察及信号灯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XYGGZY-2016-073

    二、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6726上午10
    评标地点: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评标委员会成员:杨耀富、宋定宇、郭鹏举、郭建国、梅永杰 

 三、评标结果:

中标人名称:南阳市亚泰实业有限公司

    址:南阳市滨河路景观巷8

中标金额:壹佰零壹万陆仟叁佰元整(¥1016300元)

主要中标标的:嵌入式一体化300万像素高清电警抓拍单元9个、高清球型摄像机12个、电子警察前端控制主机3台等

四、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新野县公安局          

联系人:梅女士            

 联系电话:0377-66222611-35063

招标代理机构: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377-63188086

五、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评标结果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南阳市政府采购网》、《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本公告发布期限自2016726日起至2016728日止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评标结果公告发布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备查)与质疑函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7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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