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县文化中心南公园及路网建设PPP项目竞争性磋商社会资本方预成交结果公示
该项目实施机构(下称采购人):鹿邑县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办公室,根据财库〔2014〕215号文规定组建了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谈判工作组按照2016年7月15日竞争性磋商采购中磋商评审报告推荐的社会资本排名,依次与候选社会资本就项目合同中可变的细节问题,进行了项目合同签署前的确认谈判。现将内容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鹿邑县文化中心南公园及路网建设PPP项目
二、项目编号:鹿采购[2016]0508号
三、采购结果确认谈判时间及地点:
时 间:2016年7月21日下午14时00分
地 点:郑州市金水区红专路与政六街交叉口豫棉宾馆2楼会议室
四、预成交社会资本方:
社会资本方名称:鹿邑县法姬娜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鹿邑县振兴大道
法定代表人:潘高钊
五、主要成交条件:
1、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为十一(11)年(该项目建设周期一年,运营周期十年)。
2、项目磋商价格:本项目年社会资本投资回报率为 7.9% (大写:佰分之柒点玖)。
鹿邑县文化中心南公园及路网建设PPP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运作,依据项目识别阶段的论证,本项目属于公益性项目,项目自身无直接运营收入,收益来源主要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购买服务费用由鹿邑县人民政府列入当地一般财政预算。
六、磋商小组、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成员
1、磋商小组成员:郝仕龙、肖翠兰、尚贤、王发国、刘伟。
2、项目采购结果确认性谈判工作组专家:黄海燕、吕丛、禹志豪。
3、项目采购结果确认性谈判工作参加人员:鹿邑县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办公室、鹿邑县财政局采购办、鹿邑县政府法制办、鹿邑县发改委、鹿邑县财政局PPP管理中心。
七、发布公示的媒体: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同时发布。
八、公示期限: 5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有效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九、联系方式 :
采购人:鹿邑县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办公室
联系人:刘伟
联系电话:18638091616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卓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东风路与文博东路交叉口正弘蓝堡湾二期7号楼三单元2604室
联系人:吕先生
联系电话:0371-65712602(804)
监督部门:鹿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电话: 0394-7187182
1、谈判备忘录
2、磋商文件
该项目实施机构(下称采购人):鹿邑县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办公室,根据财库〔2014〕215号文规定组建了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谈判工作组按照2016年7月15日竞争性磋商采购中磋商评审报告推荐的社会资本排名,依次与候选社会资本就项目合同中可变的细节问题,进行了项目合同签署前的确认谈判。现将内容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鹿邑县文化中心南公园及路网建设PPP项目
二、项目编号:鹿采购[2016]0508号
三、采购结果确认谈判时间及地点:
时 间:2016年7月21日下午14时00分
地 点:郑州市金水区红专路与政六街交叉口豫棉宾馆2楼会议室
四、预成交社会资本方:
社会资本方名称:鹿邑县法姬娜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鹿邑县振兴大道
法定代表人:潘高钊
五、主要成交条件:
1、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为十一(11)年(该项目建设周期一年,运营周期十年)。
2、项目磋商价格:本项目年社会资本投资回报率为 7.9% (大写:佰分之柒点玖)。
鹿邑县文化中心南公园及路网建设PPP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运作,依据项目识别阶段的论证,本项目属于公益性项目,项目自身无直接运营收入,收益来源主要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购买服务费用由鹿邑县人民政府列入当地一般财政预算。
六、磋商小组、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成员
1、磋商小组成员:郝仕龙、肖翠兰、尚贤、王发国、刘伟。
2、项目采购结果确认性谈判工作组专家:黄海燕、吕丛、禹志豪。
3、项目采购结果确认性谈判工作参加人员:鹿邑县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办公室、鹿邑县财政局采购办、鹿邑县政府法制办、鹿邑县发改委、鹿邑县财政局PPP管理中心。
七、发布公示的媒体: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同时发布。
八、公示期限: 5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有效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九、联系方式 :
采购人:鹿邑县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办公室
联系人:刘伟
联系电话:18638091616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卓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东风路与文博东路交叉口正弘蓝堡湾二期7号楼三单元2604室
联系人:吕先生
联系电话:0371-65712602(804)
监督部门:鹿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电话: 0394-7187182
1、谈判备忘录
2、磋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