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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邑县文化中心南公园及路网建设PPP项目竞争性磋商社会资本方预成交结果公示

作者: 发布于:2016-07-22 11:1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该项目实施机构(下称采购人):鹿邑县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办公室,根据财库〔2014〕215号文规定组建了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谈判工作组按照2016715日竞争性磋商采购中磋商评审报告推荐的社会资本排名,依次与候选社会资本就项目合同中可变的细节问题,进行了项目合同签署前的确认谈判。现将内容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鹿邑县文化中心南公园及路网建设PPP项目 

二、项目编号:鹿采购[2016]0508
三、采购结果确认谈判时间及地点:
    时 间:2016721下午14时00分
    地 点:郑州市金水区红专路与政六街交叉口豫棉宾馆2楼会议室

四、预成交社会资本方:
    社会资本方名称:鹿邑县法姬娜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鹿邑县振兴大道

 法定代表人:潘高钊

五、主要成交条件:
    1、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为十一(11)年(该项目建设周期一年,运营周期十年)。
    2、项目磋商价格:本项目年社会资本投资回报率为 7.9% (大写:佰分之柒点玖

    鹿邑县文化中心南公园及路网建设PPP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运作,依据项目识别阶段的论证,本项目属于公益性项目,项目自身无直接运营收入,收益来源主要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购买服务费用由鹿邑县人民政府列入当地一般财政预算。

六、磋商小组、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成员

1、磋商小组成员:郝仕龙、肖翠兰、尚贤、王发国、刘伟

2、项目采购结果确认性谈判工作组专家:黄海燕、吕丛、禹志豪

3、项目采购结果确认性谈判工作参加人员:鹿邑县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办公室、鹿邑县财政局采购办、鹿邑县政府法制办、鹿邑县发改委、鹿邑县财政局PPP管理中心。

七、发布公示的媒体: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同时发布。

八、公示期限: 5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有效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九、联系方式 :
采购人:鹿邑县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办公室

联系人:刘伟

联系电话:18638091616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卓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东风路与文博东路交叉口正弘蓝堡湾二期7号楼三单元2604室   

联系人:吕先生

联系电话:0371-65712602804

监督部门:鹿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

电话: 0394-7187182

1、谈判备忘录

2、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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