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浦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荔浦县村卫生室建设项目(第一批)中标候选人公示
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荔浦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委托,就荔浦县村卫生室建设项目(第一批)招标公告项目(项目编号:HTGCZB-2016-210)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HTGCZB-2016-210
项目名称:荔浦县村卫生室建设项目(第一批)招标公告
项目联系人:韦艳华
联系方式:0773-7228558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荔浦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采购单位地址:荔浦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韦延兰 0773-7210625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桂建管2014】25《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的规定,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除外)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荔浦县荔城镇兴发巷112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韦艳华 0773-7228558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6年06月23日
中标日期:2016年07月22日
总中标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1 | 广西富茂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荔浦县荔桂路223号 | 97.817755 |
评审专家名单:
阳革英、施仁德、周清、黄双、韦延兰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建设规模:新建、改造村卫生室项目12个
六、其它补充事宜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荔浦县村卫生室建设项目(第一批) | 招标备案编号 | LPX-GK2016023 | ||||
招标人 | 荔浦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新建、改造村卫生室项目12个 | ||||||
开标时间 | 2016年07月22日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荔浦县荔松路159号建设局四楼会议室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16年07月22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16年07月26日 | ||||
拟中标人 | 广西富茂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富茂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投标报价 | 玖拾柒万捌仟壹佰柒拾柒元伍角伍分(¥978177.55元)(其中投标报价:780113.60元,安全文明施工费32932.46元,规费68194.99元,增值税96936.50) | ||||||
工期 | 6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吉庆强(注册编号:桂245131438897;诚信卡号:091539 )安全员:陈清华(注册编号:0303103506;诚信卡:094132)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锦祥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投标报价 | 玖拾柒万陆仟伍佰贰拾柒元伍角陆分(¥976527.56)(其中投标报价:778804.58元,安全文明施工费32874.45元,规费68075.53元,增值税96773.00) | ||||||
工期 | 6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黎梓海(注册编号:桂245131334741;诚信卡号:071371 )安全员:胡秋梅(注册编号:0303103693;诚信卡:093564)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业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
投标报价 | 玖拾柒万肆仟伍佰柒拾元壹角捌分(¥974570.18元)(其中投标报价:777244.43元,安全文明施工费32808.43元,规费67938.29元,增值税96579.03) | ||||||
工期 | 6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周华艳(注册编号:桂245121225309;诚信卡号:035408 )安全员:张卫英(注册编号:0303100289;诚信卡:035413) | ||||||
公示媒介 | |||||||
质疑和投诉 | 投诉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拒不答复的,请在公示开始之日起10日内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 ||||||
投诉受理部门 | 荔浦县建筑安装工程招标管理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3-721861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