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钢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舞钢市人民检察院电子卷宗及律师阅卷设备和便携式同步录音录像设备采购项目的结果公示
作者: 发布于:2016-07-21 17:4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舞钢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舞钢市人民检察院电子卷宗及律师阅卷设备和便携式同步录音录像设备采购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谈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舞钢市人民检察院电子卷宗及律师阅卷设备和便携式同步录音录像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舞财采购【2016】第76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预算金额19.35万元。
2.2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行业标准要求
2.3招标内容:本项目主要包含电子卷宗、律师阅卷设备及录音录像设备等,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2.4标段划分:共分一个包进行采购
2.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天内
2.6交货地点:舞钢市人民检察院指定地点
三、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
本竞争性谈判公告于2016年7月14日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及《舞钢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站上发布。
四、谈判信息:
谈判日期:2016年7月21日
谈判地点:舞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标委员会成员:何焱、张文轩、吴海涛
五、谈判结果信息:
中标人:河南黑马立捷电子有限公司
最终报价:190000.00元
供应商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中兴路中兴铭座8楼西户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舞钢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方式:0375-3641360
联系地址:舞钢市
代理机构: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传真电话:0375-2565678
联系地址:平顶山市南环路公园南门嘉荷天城032603号
邮箱:sxgcgl0375@163.com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予受理。
2016年7月21日竞争性谈判文件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舞钢市人民检察院电子卷宗及律师阅卷设备和便携式同步录音录像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舞财采购【2016】第76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预算金额19.35万元。
2.2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行业标准要求
2.3招标内容:本项目主要包含电子卷宗、律师阅卷设备及录音录像设备等,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2.4标段划分:共分一个包进行采购
2.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天内
2.6交货地点:舞钢市人民检察院指定地点
三、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
本竞争性谈判公告于2016年7月14日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及《舞钢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站上发布。
四、谈判信息:
谈判日期:2016年7月21日
谈判地点:舞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标委员会成员:何焱、张文轩、吴海涛
五、谈判结果信息:
中标人:河南黑马立捷电子有限公司
最终报价:190000.00元
供应商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中兴路中兴铭座8楼西户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舞钢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方式:0375-3641360
联系地址:舞钢市
代理机构: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传真电话:0375-2565678
联系地址:平顶山市南环路公园南门嘉荷天城032603号
邮箱:sxgcgl0375@163.com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予受理。
2016年7月21日竞争性谈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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