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急诊科设备招标采购项目结果公示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6〕3300号)
作者: 发布于:2016-07-20 19:46:00 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网
包头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急诊科设备招标采购项目采购结果公示 | | 项目名称: | 包头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急诊科设备招标采购项目 | 采购编号: | 包采公〔2016〕3300号 | 评审日期: | 2016年07月19日 | 公示日期: | 2016年07月20日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若采取资格预审的项目),但只能选择其中一家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5、根据内财购【2014】752号文件第十一条: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竞标。如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竞标的,应作为一家供应商计算,确定资格证明文件齐全、竞标报价最低的代理商为唯一有效供应商代表,进行评审。 6、投标人必须具有销售、安装、维修保养能力。 7、投标人必须为合格设备制造商或合法授权的代理商。 8、投标人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9、投标产品具有在中国境内合法的《医疗器械注册证》、CE认证。 10、产品质量保证规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相关标准。 11、投标人必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 1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13、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14、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 | 采购人名称: | 包头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 采购人地址: | | 采购人联系人: | 刘远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04723169555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大道众生大厦综合楼7层 |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 |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 592010100100029156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兴业银行呼和浩特分行 | 项目负责人: | 赵玉信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 采购文件: | 1058Z.doc | A | 2016年07月19日 | 100,000.00 | 包头市天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2号恒通公寓-1305 | | | 中标标的信息 | |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 王荣华 武润生 张挥 范生俊 于革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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