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ZFCG-G2016060号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造价咨询中介机构、资产评估机构、财务审计机构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河南省天问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受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政局委托,对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造价咨询中介机构、资产评估机构、财务审计机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将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
造价咨询中介机构、资产评估机构、财务审
计机构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ZFCG-G2016060
采购人: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政局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采购内容
一标段:造价咨询机构。择优选定10家造价咨询中介机构,负责示范区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编制、工程预(结)算审核等工作。
二标段:资产评估机构。择优选定5家资产评估机构,负责示范区单位资产处置、收购有关资产评估等工作。
三标段:财务审计机构。择优选定5家财务审计机构,负责示范区单位财务审计、资产清查及财政投资项目决算审计等工作。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发布媒体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6年07月1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评标地点: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二室
评委组成人员:魏占超、杜彩红、张长江、蒋丽军、徐爽。
五、中标信息
一标段:
第一名: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22号行署国际广场E座801室;联系电话:15936368788;
第二名:河南兴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北街9号南1单元5层501-511号;联系电话:13783588740;
第三名:河南金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3号财智名座14层1425号;联系电话: 18638122856;
第四名: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南路中深花园A栋1010、1012;联系电话:13673626616;
第五名:河南省致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地址:漯河市嵩山东支路与嫩江路交叉口MOCO新世界企业总部大厦20楼;联系电话:18739521204;
第六名:河南博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许昌市前进路35号;联系电话:15993602860;
第七名:河南华豫正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153号11层1105-1108号;联系电话:13937117727;
第八名:河南德圣宝工程造价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二七区泰和路188号2号楼2单元2层西户;联系电话:18503746268;
第九名:河南远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85号;联系电话:15137425561;
第十名: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许昌市兴业路与天瑞街交汇处东泰大厦五楼;联系电话:17737856797;
经评标委员会推荐以上单位为拟中标单位。
二标段:
第一名:河南省光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85号新闻大厦天福座7层B户;联系电话:13639663327;
第二名:河南剑桥联合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郑花路6号4层401;联系电话:13938273086;
第三名:河南兴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东路28号联盟新城18号楼一单元二层五号;联系电话:13938440337;
第四名:河南兆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农科路38号5号楼东2单元509号;联系电话:18638020313;
第五名:河南华夏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政六街5号;联系电话:18638397971;
经评标委员会推荐以上单位为拟中标单位。
三标段:
第一名:河南智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地址:许昌市连城大道1866号;联系电话:15637431907;
第二名:河南省光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花园路85号天福座7层B户;联系电话:13733623016;
第三名:河南华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政七街28号财源大厦B座20层146号;联系电话:13938713367;
第四名:河南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北街9号南1单元五层516-517号;联系电话:15638811723;
第五名:河南至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任呰北街1号1号楼3层302号;联系电话:18638185999;
经评标委员会推荐以上单位为拟中标单位。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政局
地 址: 许昌市示范区
联系人:周女士
电 话:0374-3372668
采购代理:河南省天问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平顶山市南环东路北工行火车站支行8楼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375-2212669
七、备注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国政府采购法》第六章“质疑与投诉”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河南省天问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公示日期:2016年07月13日至2016年07月15日
九、附件:招标文件[点击下载]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