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环境保护监测中心2016年高栏港经济区突发性环境监测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组织机构”)受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环境保护监测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环境保护监测中心2016年高栏港经济区突发性环境监测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HGJ2016-038)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环境保护监测中心;
采购人地址:珠海市高栏港区高栏港大厦
采购人联系方式:0756-7268461
二、采购项目名称: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环境保护监测中心2016年高栏港经济区突发性环境监测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ZHGJ2016-038;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内容: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环境保护监测中心2016年高栏港经济区突发性环境监测服务采购项目1项;
2、简要技术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六、采购公告日期及媒体:于2016年6月21日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珠海市财政局采购监管网上发布(招标文件下载地址:www.zhgpo.gov.cn)。
七、评审信息:
1、评审日期:2016年7月11日;
2、评审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8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9D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部会议室;
3、评审委员会负责人:容标;
4、评审委员会成员:潘江萍、汪旭、李国龙、陈静武;
八、评审意见等有关资料:参加投标的:广州京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宇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威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华保科技有限公司、广东贝源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均通过了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评审委员会一致推荐综合得分前三的投标人深圳市宇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广东贝源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京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为本项目中标人。
综合评分法中标侯选供应商排序表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报价金额 | 商务技术得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推荐排名 |
1 | 广州京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400,000.00 | 74.0000 | 10.0000 | 84.0000 | 3 |
2 | 深圳市宇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400,000.00 | 84.0000 | 10.0000 | 94.0000 | 1 |
3 | 深圳市威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400,000.00 | 73.8000 | 10.0000 | 83.8000 | 4 |
4 | 深圳市华保科技有限公司 | 400,000.00 | 69.6000 | 10.0000 | 79.6000 | 5 |
5 | 广东贝源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400,000.00 | 75.3000 | 10.0000 | 85.3000 | 2 |
九、中标信息
1、中标人名称:深圳市宇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广东贝源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京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中标人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平山大园工业区9栋5楼、广州市开发区科学城光谱西路69号创意中心B307-308、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京诚大厦
中标金额: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
标的内容: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环境保护监测中心2016年高栏港经济区突发性环境监测服务采购项目;
标的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2016年高栏港经济区突发性环境监测服务 | / | 1批 | 400,000.00 |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中标候选人名称:深圳市威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地址: 深圳市宝能科技园9栋B座15楼;
中标候选人投标金额: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
中标候选人标的内容: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环境保护监测中心2016年高栏港经济区突发性环境监测服务采购项目;
标的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2016年高栏港经济区突发性环境监测服务 | / | 1批 | 400,000.00 |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十、联系事项:
1、采购人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名称: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环境保护监测中心
(2)采购单位地址:珠海市高栏港区高栏港大厦
(3)采购单位联系人:吴伟英
(4)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756-7268461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郑建兵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电话:0756-2173707;传真:0756-2173705
(4)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8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九层D座(邮编:519000)
3、珠海市财政局高栏港经济区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监管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756-7718582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或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环境保护监测中心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环境保护监测中心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