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城市基础设施提升工程PPP项目单一来源成交结果公告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新安县市政园林局的委托,就新安县城市基础设施提升工程PPP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单位:新安县市政园林局
2.项目编号:洛新交易【2016】073号
3.项目名称:新安县城市基础设施提升工程PPP项目
4.项目概况:新安县城市基础设施提升工程PPP项目主要范围为:新安县城规划区内东至柳湾大桥,西至310国道康复医院路口,南至金水大道夷泉路段,北至城北五道范围内城市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改造提升、园林绿化提升、亮化提升、地上箱亭提升、地下管网改造提升、沿街楼宇墙体美化等。
5.采购内容:社会资本方。
6.采购需求
6.1项目全生命周期:12年(含建设期1年)。
6.2投资概算:27100万元。
6.3项目规模:总投资27100万元
6.4项目地点:洛阳市新安县县城。
6.5运作模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拟采用改建—运营—移交(ROT方式),政府付费,合作期限为12年(含建设期1年)。
二、评审及谈判信息:
评审小组成员:张宏 陈永岭 高晓军 张新 胡小刚
谈判工作组成员:王军 胡小刚 韩毅 郭俭 贾高峰
三、成交社会资本方:新安县安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新安县上海路建设大厦3楼
法人代表:陈小雷
四、主要成交条件:
合作期限:12年(含建设期1年)
服务要求:社会资本方为项目建设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安全保证体系,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的工程施工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确保施工安全,杜绝较大以上安全事故。
项目概算:27100万元
回报机制:甲方按照“可用性和绩效付费”模式,向乙方支付项目可用性和为保持项目可用性而需的运营维护服务。本项目的购买服务费(可用性付费和运营维护绩效服务费)由新安县财政局纳入中长期财政预算。甲方根据对乙方的履约考核情况,向乙方支付可用性付费和运营维护绩效服务费。
四、公告发布媒介:《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安县市政园林局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9-67289676
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9-63331006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九都路与芳林路交叉口中迈·红东方商务楼2105室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