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发电机组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就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发电机组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FJGC-G-2016-038-1)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FJGC-G-2016-038-1
项目名称: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发电机组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人:杨淑芬
联系方式:0591-83312109、83312509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马尾区君竹路172号三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忠发/0591-63198900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1、项目用途:发电
2、简要技术要求:机组额定功率:600KW;机组备用功率:660KW;额定输出电流:1080A。
3、合同履行日期:合同签订后,接到采购人书面通知后的15日内全部设备须送达指定地点,送达后20日内安装调试及降噪处理完毕并交付采购人验收。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古田路中美大厦24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杨淑芬/0591-83312109、83312509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6年06月03日
中标日期:2016年07月08日
总中标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元) |
1 | 福建中驰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 福州市仓山区科技园高盛路3号活力大厦4层 | 1,186,218 |
评审专家名单:
林锋、林禧、王振宇、沈汪江、刘文银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包号 中标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1-1 柴油发电机组 PG825E/600KW 2套 539,209
服务要求:我司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合格的产品,承诺自验收合格后免费保修24个月;软件提供终身的免费升级服务及三年免费在线服务,免费保修期自验收合格签名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须按合同条款提供免费服务,非因操作不当造成要更换的零配件及仪器设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包修、包换。我司在免费保修期内须提供免费上门维修服务,设备运行发生故障时中标供应商在接到使用单位故障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并做出维修方案,且在24小时内派专业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对造成的损失按合同规定赔偿及负责违约责任。在免费保修期二年内出现设备质量问题(同一故障发生二次),使用单位则有权要求免费更换整机,更换的质量保证期从更换之日起相应顺延。在质量保证期内中标供应商有责任对设备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检修。
六、其它补充事宜
1、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
1.1投标人资格性和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须知前附表第2项号条款)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和招标文件(第二章17.2.2条款)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1)厦门彼奥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复印件,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中注明:“本函有效期为2个月,复印件无效”,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厦门彼奥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无效,不符合投标资格的第3.1.4条款、3.1.7条款的规定;且厦门彼奥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原厂印刷彩页佐证,根据招标文件第21页“注:发动机及发电机是发电机组重要的组成部分,带★号的技术参数要求为关键性指标,须提供原厂印刷彩页佐证。”及第13页附件A: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废标条款第1.1条“投标人所投产品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所有技术要求的,得21分,带“★”号的是关键技术参数要求,负偏离达到一项的即视为技术评议不合格,按照无效投标处理”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议,不符合符合性审查第(18)条款、第(21)条款的规定,厦门彼奥动力科技有限公司资格性和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均不合格,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江苏星光发电设备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用工合同,不符合投标资格的第3.1.5条款的规定;招标文件第21页“注:发动机及发电机是发电机组重要的组成部分,带★号的技术参数要求为关键性指标,须提供原厂印刷彩页佐证。”,江苏星光发电设备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原厂印刷彩页佐证,另册提供的原厂印刷彩页为技术部分的佐证材料,但未按照招标文件第10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项“技术商务部分正本用A4幅面纸张打印,必须用胶装(为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分)装订成册”的规定进行胶装(为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分)装订成册,不符合符合性审查第(9)条款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议,江苏星光发电设备有限公司资格性和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均不合格,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3)泉州宏盛机电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用工合同,不符合投标资格的第3.1.5条款的规定,且泉州宏盛机电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原厂印刷彩页佐证,根据招标文件第21页“注:发动机及发电机是发电机组重要的组成部分,带★号的技术参数要求为关键性指标,须提供原厂印刷彩页佐证。”及第13页附件A: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废标条款第1.1条“投标人所投产品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所有技术要求的,得21分,带“★”号的是关键技术参数要求,负偏离达到一项的即视为技术评议不合格,按照无效投标处理”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议,不符合符合性审查第(18)条款、第(21)条款的规定,泉州宏盛机电有限公司资格性和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均不合格,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4)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福建唐力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福建中驰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康菱动力科技有限公司的投标资格及投标文件符合性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2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17.5条款)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报价部分进行审查,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各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报价部分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2、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情况:福建中驰动力科技有限公司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文件的规定,并按“各行业划型标准” 的指标内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符合招标文件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条款规定,本项内容给予价格扣除。价格扣除如下:该公司的投标总价为1,186,218元,其中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报价为1,186,218元,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给予小型、微型企业产品6%的价格扣除幅度,价格扣除后的最终评审价格为1,115,044.92元。
3、公告期限为本公告之日起1个工作日。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07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