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关于南宁市青秀区中山街道办津头村凤岭三产用地四组土方工程施工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南宁市青秀区中山街道办的委托,就南宁市青秀区中山街道办津头村凤岭三产用地四组土方工程项目(项目编号:QXCG2016G055)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QXCG2016G055
项目名称:南宁市青秀区中山街道办津头村凤岭三产用地四组土方工程
项目联系人:林播、陈琴
联系方式:0771-2026629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南宁市青秀区中山街道办
采购单位地址: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贤虎18978882818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项目名称 | 南宁市青秀区中山街道办津头村凤岭三产用地四组土方工程 | ||
招标类别 | 施工类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挖土方:109348.90立方米;土石方回填:9583.50立方米。 | ||
开标时间 | 2016年06月29日 | ||
中标人 | 广西启盛建设有限公司 | ||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程序提示 1. 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交易中心提供《非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应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办理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2.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项目合同后,应在3个工作日向交易中心提供《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办理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 |||
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16年07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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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延长线(茅桥路2号)润华四季大酒店3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陈琴 0771-2026629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6年04月25日
中标日期:2016年06月29日
总中标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1 | 广西启盛建设有限公司 | 广西北流市城北一路0006号 | 395.091913 |
评审专家名单:
黄薏 、梁海 、黄晓峰 、玉润 、庞凤珍 、杨盛康 、潘宁敢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报建编号: 00000
项目编号: QXCG2016G055
建设地点: 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与枫林路交汇路口
建设规模: 挖土方:109348.90立方米;土石方回填:9583.50立方米。
合同估算价: 404.00万元
要求工期: 90 日 历天【备注: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广西壮族自治 区实施细则9.11.1条规定,原则上房屋建筑工程不应低于国家定额工 期的80%;超过的,必须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增加费措施项目清单。】
招标范围: 挖土方、土石方回填、余方弃置及运输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六、其它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