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集县环境保护局环境监测仪器标准化能力建设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于2016年6月29日就以下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怀集县环境保护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怀集县环境保护局环境监测仪器标准化能力建设设备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ZQMZ201600091。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项目采购内容:设备一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六、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出日期:2016年6月6日。
发布媒体:①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②肇庆市政府采购网(www.zhaoqinggpo.gov.cn);③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zhaoqing.gov.cn)。
七、评审信息:
1、评审日期:2016年6月29日。
2、评审地点: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3室。
3、评标委员会负责人:黎小梅。
4、评标委员会成员:黎小梅、杨东波、蓝耀波、林伟聪、罗扶课。
八、评审意见等有关资料:
序号 | 投标单位(投标人) | 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 | 价格得分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综合得分 | 综合 排名 |
比例 (30%) | 比例 (60%) | 比例 (10%) | |||||
1 | 广州市锦科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是 | 29.90 | 34.67 | 5.67 | 70.24 | 3 |
2 | 建发(广州)有限公司 | 是 | 29.93 | 43.67 | 14.67 | 88.27 | 1 |
3 | 广州泰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是 | 30.00 | 35.00 | 6.00 | 71.00 | 2 |
备注:中标候选人的综合排名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选出中标候选人。
九、中标信息:
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中的评审办法审议和综合评估,结果如下:
1、中标人名称:建发(广州)有限公司
2、中标人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38号自编层第八层【自然层第八层】中06房
3、中标金额:¥6015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拾万壹仟伍佰元整)
4、交货完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
5、主要中标标的情况: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型号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说明 |
1 | 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 | 海光/230E | 1套 | 239800.00 | 239800.00 | 无 |
2 | 气相色谱仪 | 岛津/GC-2014 | 1套 | 239600.00 | 239600.00 | 无 |
3 | 噪声分析仪 | 爱华/AWA6228+ | 2台 | 17500.00 | 35000.00 | 无 |
4 | 水质硫化物-酸化吹气仪 | 国环 /GGC-600 | 1台 | 28500.00 | 28500.00 | 无 |
5 | 生化培养箱 | 珠江/LRH-100 | 1台 | 6500.00 | 6500.00 | 无 |
6 | 分液漏斗垂直振荡器 | 国环/GGC-C | 1台 | 26000.00 | 26000.00 | 无 |
7 | RDO溶解氧电极帽 | Orion/配套 | 2个 | 1800.00 | 3600.00 | 无 |
8 | PH电极 | Orion/配套 | 1支 | 2500.00 | 2500.00 | 无 |
9 | 砂芯抽滤装置 | 富城达/FB-01 | 2套 | 500.00 | 1000.00 | 无 |
10 | 试剂及标准样品及标液 | 建发/配套 | 1批 | 5000.00 | 5000.00 | 无 |
11 | 玻璃仪器 | 建发/配套 | 1批 | 14000.00 | 14000.00 | 无 |
请中标单位尽快与用户单位联系,并签订采购合同;不在中标名单之列者即默认为落标,本公司不再以其他方式另行通知。
十、请中标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将中标服务费汇款至以下帐户,并注明用途为“中标服务费”:
收 款 人: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肇庆分公司
开户行:广发银行肇庆景山岗支行
账 号:107012519010011506
十一、联系事项:
1、采购单位:怀集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钟先生 电话:0758-5524558
2、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0758-2322908 传真:0758-2322909
地址:肇庆市端州区柳园南路10号城东广场二楼8室
十二、招标文件公示:请点击下载。
在此,对参与本项目的所有单位表示诚挚的谢意,各有关当事人如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方式,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等其它形式无效)向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肇庆分公司(或采购单位)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7月5日